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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现代泌尿专科医院未按规定保管病历资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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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案件名称:赣州现代泌尿专科医院未按规定保管病历资料案

2、被处罚人姓名或者名称:赣州现代泌尿专科医院

3、法定代表人姓名:李建煌

4、决定书名称及文号: 章贡卫医罚〔2024〕011号

5、主要违法事实:该医院于2022年7月6日至2022年7月31日给患者郭某实施了包皮环切术(电凝刀)、阴茎系带整形术、半导体激光等治疗,但未按规定保管患者郭某的手术知情同意书、治疗知情同意书、手术记录等病历资料。

6、处罚内容:给予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10000元整。

7、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根据《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2013年版)》第二十九条中“门(急)诊病历由医疗机构保管的,保存时间自患者最后一次就诊之日起不少于15年”的规定,以上事实违反了《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四)项及与之对应的《江西省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权细化标准(2022年版)》的规定。

8、行政处罚决定日期:2024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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