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贡区统计局2016年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章贡区统计局部门概况
一、 部门主要职能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章贡区统计局部门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 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四、 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六、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七、 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八、 专业名词解释
第三部分章贡区统计局部门2016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区统计局2016年部门决算说明
第一部分统计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的主要职能
(一)承担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区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的责任。制定全区统计工作规定和规划,指导全区统计工作。
(二)组织实施全区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投入产出调查,核算全区生产总值,提供全区国民经济核算资料;组织宣传、贯彻统计法律、法规,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的实施,查处重大的统计违法案件。
(三)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国情国力方面的统计数据。
(四)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仓储业、计算机服务业、软件业、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社会福利业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旅游、交通运输、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区性基本统计数据。
(五)组织实施能源、投资、消费、价格、收入、科技、人口、劳动力、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房屋、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全区性基本统计数据。
(六)组织实施本区的经济、社会、科技和资源环境统计调查,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区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组织建立服务业统计信息共享制度和发布制度。
(七)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区委、区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八)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组织建立服务业统计信息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
(九)指导全区统计专业技术队伍建设,参与组织管理全区统计专业资格考试、职务评聘和从业资格认定工作。
(十)负责建立和管理全区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
(十一)承办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的构成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1个--赣州市章贡区统计局。
第二部分统计局部门2016年部门决算说明
一、 收入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收入总计602.93万元,其中上年结转和结余39.98万元,较上年减少50.21 %;主要原因是:上年末因财政系统关闭,部分经费未支付。本年收入合计522.63万元,较上年增加26.86%,主要原因是:开展实施的“企业一套表”及“农业普查”经费有所增加。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 522.63万元,占 100 %。
二、支出决算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支出总计562.95万元,较上年增加40 %,主要原因是:2015年终财政系统关闭,部分经费当年未及时支付移在2016年支付以及2016人员经费相对提高; 年末结转结余 39.98万元,较上年下降50.21%,主要原因是:上年度应支付而未及时支付,本年度应支付经费基本结清。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 562.95万元,占100 %。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508.14万元,决算数为 562.9万元,完成预算的110.78%,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财政部门要求执行经费支出。
按功能分类科目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478.53万元,决算数为463.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7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为62.47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为18.9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为18.35万元。
按经济分类科目分:人员经费支出:336.97万元,较上年增长38.17%,主要原因是:部分2015年未支付的人员经费在2016年支付及2016年工资福利的上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 266.9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70.03万元,
四、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公用经费:225.98万元,较上年增加42.83%,主要原因是部分2015年未支付的部分经费在2016年支付及企业一套表及城农普经费用所增加,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60.09万元,较上年下降61.13%主要原因是:2015在商品服务支出反映的一套表等经费2016年在其他科目中反映;其中办公费:5.42万元,印刷费 :3.15万元,邮电费:3.18万元,差旅费:7.36万元,维修维护费:0.08万元,租赁费:0.85万元,会议费8.94万元,培训费:3.63万元,公务接待费3.12万元,劳务费:2.98万元,取暖费:1.38万元,工会经费2.58万元,福利费:2.89万元,其他交通费:0.3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4.15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3.9万元,对企事单位的补贴:161.99万元。
五、“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5万元,决算数为 3.12万元,完成预算的 85.71%,决算数较上年下降10.86 %,主要是因为接待任务有所减少。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0万元,决算数为 0万元,完成预算的 0%,决算数较上年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支出相关费用。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5万元,决算数为 3.12万元,完成预算的85.71%,决算数较上年下降10.86 %,主要原因是:接待任务有所减少。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数为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相关费用。
六、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 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3.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3.9万元、占采购采购支出总额的100%,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0万元,(各部门公开的政府采购金额的计算口径为:本部门纳入2016 年部门预算范围的各项政府采购支出金额之和,并做好与2016 年度政府采购信息统计报表中“政府采购资金情况表”有关数据的衔接。)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 0辆,其中,副部(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 0辆、一般公务用车 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 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辆、其他用车 0辆。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自评项目 2个,共涉及资金 248 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100 %。
组织对 “企业一套表”和 “第三次农业普查” 等 2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运行监控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48万元。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选择一个项目)。表述应与决算内容保持一致:我部门今年在区本级部门决算中试点公开“企业一套表”及“第三次农业普查”项目绩效评价结果。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企业一套表”项目自评得分为92 分, “第三次农业普查”项目自评得分93分,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由于企业上报下半年数据报表通常是在下一年年初才能上报,对企业各项项目资金的实施通常会在下一年度的年初发生。因此在进行项目绩效评价时存在评价指标、方法难统一,绩效评价的可比性大打折扣。下一步改进措施:区财政对全区财政支出项目实行分类管理,制定统一的财政支出项目绩效分类评价工作方案,实施分类绩效评价,同类对比。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九、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可结合部门实际收入情况举例说明)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可结合部门实际收入情况举例说明)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可结合部门实际收入情况举例说明)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可结合部门实际收入情况举例说明)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以外的各项收入。(可结合部门实际收入情况举例说明)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可结合部门实际支出情况举例说明)
十四、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可结合部门实际支出情况举例说明)
十五、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可结合部门实际支出情况举例说明)
十六、“三公”经费:指各部门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
(各部门应根据公开决算表中对应的经费情况进行名词解释,对未涉及的名词可以删除。)
第三部分统计局2016年部门决算表
(章贡区统计局2016年部门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