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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赣州市医疗保障局直属分局2021年度财政预算报表、“三公”经费报表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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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赣州市医疗保障市级统筹改革实施方案》赣市办字〔2020〕18号文规定,我市在全省率先实行全市医疗保障部门垂直管理,各县(市、区)医疗保障调整为市医疗保障局的派出机构。所涉及的人财物全部上收市医疗保障局,在编制年度预算方面,由市局根据全市年度工作任务和上年度财务收支情况,在对全系统部门分项预算方案审核汇总、综合平衡的基础上拟制,经市局党组会议研究后上报市财政局审批。2021年度财政预算报表、“三公”经费报表由市本级统一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