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自然资源局章贡分局
2019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由赣州市自然资源局章贡分局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章贡区人民政府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赣州市自然资源局章贡分局联系(地址:章贡区兴国路57号,电话:0797-8155030,邮编:341000)。
一、总体情况
2019年以来,市自然资源局章贡分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市局决策部署,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和区政府信息公开办有关要求,认真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依法行政、科学发展、服务企业群众的重要举措,规范信息公开申请和处理流程,丰富信息公开内容,创新公开载体和形式,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及时、准确、有序开展。
(一)主动公开
一是推进规范性文件、重大决策的集中发布。在章贡区网站管理平台发布有关自然资源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及重大决策。同时对中央、省市重大决策、重要政策等贯彻落实情况及市局、分局制定的重大决策事项及除依法应保密的外,及时通过平台进行发布。二是加强信息主动公开。重点围绕规划计划、行政审批等决策事项、征地拆迁等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信息、土地、矿业权交易等公共资源配置信息等内容发布信息。同时,对财务预决算、行政执法、依申请公开等工作信息及时发布。截至2019年12月31日通过平台累计公开政府信息30条,公开内容全面、完整、真实。三是进一步创新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和渠道,推进了各类公开信息在各类新媒体平台及时广泛发布,全面反映和宣传章贡区域自然资源工作动态、发展现状、取得成效等情况。四是加大政策解读力度。五是认真回复建议提案。
(二)依申请公开
1.重视依申请公开工作。通过政务公开平台公开政务公开指南、渠道、制度规范、答复格式规范等。
2.受理情况分析。
2019年度,共受理依申请信息公8件,其中7件为自然人申请,1件为法律服务机构申请,主要申请公开内容为征地批准信息,均已向申请人公开。
(三)政府信息管理
规范信息发布流程,严格实行信息编写、审核和报送各环节层层把关负责制,严把信息质量关口,由各科室负责人审核、分管领导审定,重要信息由主要领导审签,做到了逐级把关、层层负责。实行保密审查责任制,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属性审核。
(四)平台建设
规范网站操作管理,坚持每日对网站安全进行巡查,每月定期对政府网站开展安全检测评估。严格设定访问和操作权限,明确专人通过加密通道负责网站信息发布管理。明确专人负责网站和网络安全管理。
(五)监督保障(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
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组员的工作小组,由办公室负责政务公开日常工作,并指定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平台的管理,各科室按职责要求分工切实履行职责,落实政务公开各项信息收集工作,并定期听取政务公开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重大问题。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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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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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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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 章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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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性文件(本单位制发的)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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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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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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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1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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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18 |
18 |
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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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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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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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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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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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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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5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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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九)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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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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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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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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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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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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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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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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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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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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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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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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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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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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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记这一情形,不记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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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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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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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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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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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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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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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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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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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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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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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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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投诉举报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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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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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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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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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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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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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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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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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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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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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护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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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护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护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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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公开内容需要进一步深化。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还不够全面,形式还不够丰富,质量还不够高,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距离。
2、政民互动需要进一步加强。对群众关心关切的热点问题回应不够主动,对重大决策过程及进展等情况公开的较少。
3、工作机制需要进一步健全。在文件报备、审查发布、监督约束等方面还存在着工作机制不健全的问题,信息公开意识和信息公开水平需要进一步加强。
改进措施:
1、充实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做好公开和免予公开两类信息的界定,及时公开政务信息,提高信息公开质量和时效。
2、加强公众参与和解读回应。对公众关注度高的事项进行梳理,深挖信息来源,多渠道、全方位、生动化的开展政策解读。对群众关切的重大问题,充分征求公众意见,对公众存在疑惑的问题,及时作出解释说明,推动科学决策、民主决策。
3、强化公开制度和能力建设。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审查和更新维护、培训宣传等工作制度,把政务公开要求贯穿到日常工作中,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没有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