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快安置房不动产权登记办证工作,根据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作进度安排,经研究决定,启动虔锦苑(南、北)小区房屋不动产登记材料受理工作。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受理地点
水东村委会一楼大厅
二、受理范围
虔锦苑(南、北)小区不动产权登记业务
三、携带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2.安置协议原件。
3.购房款发票复印件(已缴购房款安置户)。
4.安置对象如死亡需办理继承的需提供死亡证明、亲属关系证明(所在村居办理)、财产分割协议。
为进一步加快安置房不动产权登记办证工作,根据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作进度安排,经研究决定,启动虔锦苑(南、北)小区房屋不动产登记材料受理工作。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受理地点
水东村委会一楼大厅
二、受理范围
虔锦苑(南、北)小区不动产权登记业务
三、携带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2.安置协议原件。
3.购房款发票复印件(已缴购房款安置户)。
4.安置对象如死亡需办理继承的需提供死亡证明、亲属关系证明(所在村居办理)、财产分割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