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东镇开展2023年度“最美水东人·孝老爱亲之星”评选活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孝老爱亲的重要论述和批示指示精神,大力弘扬孝老爱亲文明风尚,进一步推进移风易俗,建设乡风文明示范镇,经研究,决定开展2023年度“最美水东人·孝老爱亲之星”评选活动。结合镇村实际,制定活动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通过宣传典型、表彰先进,进一步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播正能量,增强老年人的获得感和幸福感,提升群众的道德素养和全社会文明程度。
二、评选标准
1.爱党爱国,遵纪守法;
2.遵守村规民约;
3.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道德情操高尚,尊老敬老根植于心,爱老助老付诸于行;
4.具有良好家风家教,自觉履行家庭赡养义务,孝敬父母、长辈,倾心照料老人,事迹感人,群众广为赞扬;
5.教育子女孝亲敬老,家庭和睦,邻里友好;
6.关心老人精神需求,注重老人心理慰藉和感情交流;
7.义务赡养社会老人,事迹典型,在社会上广泛传颂。
三、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23年9月25日前)。各村(社区)要广泛宣传此次评选表彰活动的目的、意义,充分调动广大群众参与活动的积极性。通过工作群、村居民网格群、微信朋友圈等方式,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推荐、监督等活动,加大宣传力度,在全镇上下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
(二)推荐申报阶段(2023年10月8日前)。采取个人自荐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各村(社区)要通过召开“两委”会、村(居)民代表大会对本辖区“孝老爱亲之星”进行评选,择优推荐(原则上各村、社区各推荐2名)参评水东镇“孝老爱亲之星”。于10月8日前将推荐表(见附件)电子版、体现事迹的生活照片2张(高清晰)等资料报送至党建办。
(三)评选考察阶段(2023年10月13日前)。为确保评选的公平公正,成立由镇党政办(社会治理办)、党建办、纪委、片建办、财兴办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镇级联合评审小组,对拟推荐人选的基本情况、主要事迹等进行初审并进行上门实地走访,了解他们的孝老爱亲行为和家庭背景,并听取邻居、亲友的意见,评选出20名“孝老爱亲之星”并进行公示。
(四)表彰奖励阶段(2023年10月22日前)。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召开专题表彰大会,对20名“孝老爱亲之星”进行表彰奖励,并发放奖金奖品(奖金为1000元,奖品为5张七鲤古镇景区门票)及荣誉证书。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开展先进评选表彰工作是加强公民道德建设的有效抓手,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途径,也是深入推进移风易俗建设乡风文明示范镇的重要内容。各村(社区)要高度重视“孝老爱亲之星”推荐、评选工作,精心组织,认真实施。同时,要开展好重阳节主题活动,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
2.严格评选。各村(社区)要切实做好本辖区“孝老爱亲之星”的评选表彰,从中筛选事迹突出、感染力强的典型。镇联审组要认真负责地进行材料审核、实地走访,做好先进典型的审定工作。
3.广泛宣传。镇党建办要及时宣传报道推荐评选活动的进展和社会反响,广泛宣传“孝老爱亲之星”的感人事迹和优秀品质,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提高群众的参与度、知晓率、支持率。
附件:水东镇2023年度“孝老爱亲之星”推荐表
附件:
水东镇2023年度“孝老爱亲之星”推荐表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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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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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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贴照片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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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迹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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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村(社区)党组织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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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单位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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