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党支部、镇属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我镇结对帮扶工作力量,完善驻村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伍建设,提高帮扶工作实效,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联合下发《关于印发<江西省驻村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选派管理办法>的通知》(赣办字〔2018〕27号)和赣州市精准扶贫攻坚战领导小组下发《关于严格执行<江西省驻村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选派管理办法>的通知》(赣市扶攻字〔2018〕19号)精神,经派出单位推荐,区委组织部等部门审核,镇党委会议研究,决定:
卢丽同志任正兴村党支部第一书记兼驻村工作队长,任期2年;
王积忠同志任正兴村驻村工作队员,任期2年;
免去陈霞同志的正兴村党支部第一书记兼驻村工作队长职务;
免去贺臻同志的正兴村驻村工作队员职务。
2019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