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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贡区就业创业政策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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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一、惠企稳岗篇

(一)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

(二)企业招工补贴

(三)用工信息服务补助

(四)职业培训补贴

(五)创业孵化基地运行费用补贴

(六)就业见习补贴

(七)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

(八)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

二、高校毕业生篇

(一)一次性求职交通补贴

(二)高校毕业生生活补贴

(三)高校毕业生顶岗实习生活补助

(四)困难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

三、个人篇

(一)培训生活费补贴

(二)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三)就业创业培训报名

(四)一次性求职补贴

(五)一次性创业补贴

(六)创业担保贷款

(七)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

(八)失业保险金

四、院校及人力资源机构篇

(一)院校技能人才培养补贴

(二)院校推荐实习补贴

(三)院校推荐就业补贴

(四)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派遣补贴

一、惠企稳岗篇

(一)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

享受对象:

新招用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的园区工业企业。

补贴标准:

按全日制硕士、本科、专科学历分别给予企业每人每年不高于10000元、5000元、3000元的吸纳就业补贴,就业满一年后申请,最多连续享受3年。

执行期限:

到2025年5月16日止

申请条件:

2022年5月17日(含)之后新招用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的园区工业企业。

申请材料:

1.《章贡区企业录用高校毕业生就业人员明细表》;2.《章贡区企业录用高校毕业生岗位补贴资金申请表》;3.毕业生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复印件;4.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书、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技工院校毕业生只需提供毕业证书)。

办理流程:

在“亲清赣商”惠企政策兑现平台线上办理,符合条件的5个工作日内办结。

咨询电话:

区就业中心企业服务股,0797-8123386

(二)企业招工补贴

享受对象:

年纳税50万元以上规上工业企业、赣州国家高层次人才科创园企业、赣州市数字经济产业园企业、区属重点招商引资当年新投产工业企业等企业。

补贴标准:

按500元/人的标准给予企业自主招工补贴。

执行期限:

到2025年5月16日止

申请条件:

自主招聘员工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连续就业6个月以上,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申请材料:

1.《章贡区工业园区企业自主招工补贴人员明细表》;2.《章贡区工业园区企业自主招工补贴资金申请表》;3.员工身份证(社保卡)复印件;4.劳动合同复印件;5.银行发放工资流水凭证(以现金形式发放工资的不能作为工资证明材料)。

办理流程:

在“亲清赣商”惠企政策兑现平台线上办理,符合条件的5个工作日内办结。

咨询电话:

区就业中心企业服务股,0797-8123386。

(三)用工信息服务补助

享受对象:

赣州国家高层次人才科创园企业、年纳税50万元以上区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赣州市数字经济产业园企业、区属重点招商引资当年新投产工业的企业。

补助标准:

按4500元/家的标准支付一家网络中介机构的用工信息服务,每个企业可根据需求自主选择一家智联招聘、58同城、赣州人事人才网、九一人才网、前程无忧等网络中介机构用工信息服务平台。

执行期限:

到2025年5月16日止

申请条件:

符合以下四类企业其中一项即可:赣州国家高层次人才科创园企业、年纳税50万元以上区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赣州市数字经济产业园企业、区属重点招商引资当年新投产工业企业。

申请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2.《章贡区购买网络中介机构用工信息服务申请表》。

办理流程:

线下办理,企业每年10月将材料交至章贡高新区管委会,章贡区人社部门审核后,为符合条件的企业支付次年网络中介机构用工信息服务年费。

咨询电话:

区就业中心企业服务股,0797-8123386。

(四)职业培训补贴

享受对象:

1.具备资质的职业院校、培训机构、政府认定的就业创业培训机构对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城乡脱贫劳动力等人员进行免费培训且培训合格,按规定给予院校或机构培训补贴。

2.企业对符合条件的在职职工进行职工岗位技能培训且培训合格,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

补贴标准:

就业技能培训:按照初级(五级)1200元/人、中级(四级)1500元/人、高级(三级)2000元/人、技师(二级)4000元/人、高级技师(一级)5000元/人的标准予以补贴。仅有专项职业能力证书或培训合格证书的按照1000元/人的标准予以补贴。

电子商务培训:按照电子商务培训800元/人的标准予以补贴。

SYB创业培训:按照SYB培训1000元/人的标准予以补贴。

GYB创业培训:按照GYB培训300元/人的标准予以补贴。

企业职工岗前培训:按照每人500元的标准予以补贴。

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按照中级工每人每年5000元,高级工及以上(含技师高级技师)每人每年6000元标准予以补贴。

企业职工技能提升培训:按照初级(五级)1200元/人、中级(四级)1500元/人、高级(三级)2000元/人、技师(二级)4000元/人、高级技师(一级)5000元/人,仅有专项职业能力证书或培训合格证书的按照1000元/人的标准予以补贴。

执行期限:

长期(截止日期以最新文件为准)。

申请条件:

学员免费参加培训且培训合格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按规定给予培训主体培训补贴。

申请材料:

1.《培训主体或企业职业培训补贴资金申请拨付表》;2.资金申请报告;3.培训学员花名册及职业资格证书编号、考核成绩。

办理流程:

线下办理:培训主体将材料提交区就业中心,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予以受理,15个工作日办结。

线上办理:登陆“江西人社网上办事大厅”:http://zwfw.rst.jiangxi.gov.cn:8081/jxrsdt/index.html

咨询电话:

区就业中心职业技能服务股,0797-8123367。

(五)创业孵化基地运行费用补贴

享受对象:

对在人社部门认定的创业孵化基地的企业或个体发生的物管费、卫生费、房租费给予补贴。

补贴标准:

按其每月实际发生费用的60%给予补贴,按季补贴,每季度最高补贴不超过1万元,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执行期限:

长期(截止日期以最新文件为准)

申请条件:

入驻已认定创业孵化基地的企业或个体。

申请材料:

创业孵化基地入驻证明(经批复的入驻申请表)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创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缴费发票(物管费、卫生费、房租费、非生产性水电);近期的业务流水或工资发放等营业凭证复印件(提供一项)。

办理流程:

入驻已认定创业孵化基地的企业或个体,按季度向所入驻的孵化基地提交补贴申请材料;创业孵化基地收集统计后报人社部门。经人社部门审核后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支付到孵化基地,再由孵化基地将补贴资金拨付到申请者本人银行账户。

咨询电话:

区就业中心创业服务股,0797-8123317。

(六)就业见习补贴

享受对象:

吸纳了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或16-24岁失业青年就业见习的见习单位。

补贴标准:

对吸纳见习的单位,按规定给予就业见习补贴,见习岗位补贴标准为见习单位所在行政区域最低工资标准的80%。补贴期限一般为3-12个月。

执行期限:

长期(截止日期以最新文件为准)。

申请条件:

对区人社部门认定的就业见习单位,吸纳了就业见习对象(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或16-24岁失业青年)参加见习,并按规定支付见习人员基本生活补助、缴纳补充工伤保险费的,给予就业见习补贴。

申请材料:

1.《就业见习补贴申报表》;2.见习人员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3.毕业证;4.《就业创业证》;5.《见习申请表》;6.见习协议书;7.单位发放基本生活补助明细账(单)。

办理流程:

1.申请:见习单位到区就业中心提出申请,准备上述材料;

2.审核:区就业中心于每季度结束后次月核验确认;

3.兑现:区就业中心审核无误后,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支付到见习单位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咨询电话:

区就业中心公共就业服务股,0797-8123312。

(七)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

享受对象:

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就业,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章贡区纳税企业或单位。

补贴标准:

先缴后补,原则上不超过单位缴费部分的2/3。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执行期限:

长期(截止日期以最新文件为准)。

申请条件:

对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就业,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以及公益性岗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按其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给予一定补贴。

申请材料:

1.《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2.就业困难人员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3.《就业创业证》;4.劳动合同;5.单位发放工资明细账(单)。

办理流程:

1.申报:企业(单位)到区就业中心提出申请,准备上述材料;

2.审核:区就业中心审核确认;

3.兑现:区就业中心审核无误后,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支付到企业(单位)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咨询电话:

区就业中心公共就业服务股,0797-8123312。

(八)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

享受对象:

参保单位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5.5%,30人(含)以下的参保单位裁员率不高于20%,在辖区内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的企业、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经济组织等失业保险参保单位。严重违法失信、列入出清名单僵尸企业不可享受。

返还标准:

大型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返还,中小微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90%返还(返还比例如有变化,按新文件执行)。

执行期限:

长期(执行日期以最新文件为准)。

享受条件:

参保单位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5.5%,30人(含)以下的参保单位裁员率不高于20%,在辖区内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的企业、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经济组织等失业保险参保单位。严重违法失信、列入出清名单僵尸企业不可享受。

申请材料:

免申即享

办理流程:

已采取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免申即享”模式,无需失业保险参保单位提交申请。

咨询电话:

区就业中心失业保障股,0797-8125117。

二、高校毕业生篇

(一)一次性求职交通补贴

享受对象:

毕业2年内的市外高校毕业生。

补贴标准:

市外省内每人300元、省外每人500元。

执行期限:

到2025年5月16日止

申请条件:

2022年5月17日(含)之后,至章贡区企业参加招聘并被成功录用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申请材料:

1.一次性求职交通补贴申请表;2.毕业证书、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技工院校毕业生只需提供毕业证书);3.企业录用需提供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

办理流程:

在“亲清赣商”惠企政策兑现平台线上办理,符合条件的5个工作日内办结。

咨询电话:

区就业中心企业服务股,0797-8123386。

(二)高校毕业生生活补贴

享受对象:

毕业2年内的高校毕业生落户赣州(含赣州本地户籍)。

补贴标准:

按全日制博士、硕士、本科及大专毕业生最高可分别给予每人生活补贴合计5万元、3万元、2万元、1万元,补贴分3年按4:3:3发放,社保每缴满1年发放一次。

执行期限:

到2025年5月16日止

申请条件:

2022年5月17日(含)之后来我区纳税企业就业,与企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首次缴纳社会保险费且在区域内的。

申请材料:

1.《章贡区企业录用高校毕业生就业人员明细表》;2.《高校毕业生生活补贴资金申请表》;3.毕业证书复印件、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技工院校毕业生只需提供毕业证书)。

办理流程:

在“亲清赣商”惠企政策兑现平台线上办理,符合条件的5个工作日内办结。

咨询电话:

区就业中心企业服务股,0797-8123386。

(三)高校毕业生顶岗实习生活补助

享受对象:

市属(驻市)高校毕业生。

补助标准:

给予毕业生每人每月300元的生活补助,补贴期限不超过6个月,由高校于次年6月底前统一申报。

执行期限:

到2025年5月16日止

申请条件:

毕业年度内的市属(驻市)高校毕业生2022年5月17日(含)之后在章贡区园区企业顶岗实习。

申请材料:

1.《高校生顶岗实习人员明细表》;2.《高校生顶岗实习补贴资金申请表》;3.三方协议;4.银行发放工资流水凭证(以现金形式发放工资的不能作为工资证明材料)。

办理流程:

线下办理,学校初审并公示——学校报章贡区人社部门复审——补贴发放至顶岗实习学生社保卡。

咨询电话:

区就业中心企业服务股,0797-8123386。

(四)困难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

享受对象:

毕业学年的高校及中职院校困难毕业生。

补贴标准:

1000元/人,每人只可享受一次。

执行期限:

长期(截止日期以最新文件为准)。

申请条件:

对在毕业学年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本区内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中的残疾、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特困人员、低保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脱贫家庭的应届毕业生,给予一次性求职补贴。

申请材料:

1.《困难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申请审批表》;2.申请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3.困难人员类别证明材料;4.学生证。

办理流程:

每年10月向所在学校提交申请——学校初审并公示——区就业中心复审——补贴发放至申请人社会保障卡。

咨询电话:

区就业中心公共就业服务股,0797-8123312。

三、个人篇

(一)培训生活费补贴

享受对象:

章贡区籍城乡脱贫劳动力和监测对象。

补贴标准:

每人每天30元,最长不超过6个月,生活费补贴随职业培训补贴一并申请,自然年度内每人可享受一次生活费补贴。

执行期限:

长期(截止日期以最新文件为准)

申请条件:

章贡区籍城乡脱贫劳动力和监测对象参加职业培训并培训合格的。

申请材料:

1.《章贡区生活费补贴申请表》。

办理流程:

线下办理:培训主体将材料提交区就业中心,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予以受理,15个工作日办结。

线上办理:登陆“江西人社网上办事大厅”:http://zwfw.rst.jiangxi.gov.cn:8081/jxrsdt/index.html

咨询电话:

区就业中心职业技能服务股,0797-8123367。

(二)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享受对象:

对符合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规定的职业培训补贴对象,同一职业(工种)同一技能等级通过初次职业技能鉴定(或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不含培训合格证书)。

补贴标准:

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的具体标准按照专项职业能力证书105元/人、初级(五级)260元/人、中级(四级)310元/人、高级(三级)350元/人、技师(二级)560元/人、高级技师(一级)600元/人的标准,给予参训人员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执行期限:

长期(截止日期以最新文件为准)

享受条件:

职业培训补贴对象同一职业(工种)同一技能等级通过初次职业技能鉴定(或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

申请材料:

1.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2.职业技能鉴定补贴资金申请拨付表。

办理流程:

线下办理:符合条件人员将材料提交区就业中心,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予以受理,15个工作日办结。

线上办理:登陆“江西人社网上办事大厅”:http://zwfw.rst.jiangxi.gov.cn:8081/jxrsdt/index.html

咨询电话:

区就业中心职业技能服务股,0797-8123367。

(三)就业创业培训

享受对象:

满足以下任意一条条件且女性16-50周岁,男性16-60周岁,城乡脱贫劳动力年龄为16-65周岁,可以在居住地或户籍地社区、村委会报名免费参加就业创业培训。

1、城填登记失业人员

2、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

3、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

4、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

5、城乡脱贫劳动力

执行期限:

长期(截止日期以最新文件为准)

申请材料:

1.《职业培训学员报名登记表》;2.学员身份证或户籍证明复印件。

办理流程:

线下办理:符合条件人员将材料提交居住地或户籍地社区、村委会,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予以受理,1个工作日办结。

线上办理:登陆“江西人社网上办事大厅”:http://zwfw.rst.jiangxi.gov.cn:8081/jxrsdt/index.html

咨询电话:

区就业中心职业技能服务股,0797-8123367。

(四)一次性求职补贴

享受对象:

章贡区籍城乡脱贫劳动力和监测对象。

补贴标准:

按照每人500元给予一次性求职补贴。

执行期限:

长期(截止日期以最新文件为准)

申请条件:

章贡区籍城乡脱贫劳动力和监测对象参加职业培训并培训合格的,每人只能享受一次求职补贴。

申请材料:

1.《章贡区一次性求职补贴申请表》。

办理流程:

线下办理:符合条件人员将材料提交区就业中心,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予以受理,15个工作日办结。

线上办理:登陆“江西人社网上办事大厅”:http://zwfw.rst.jiangxi.gov.cn:8081/jxrsdt/index.html

咨询电话:

区就业中心职业技能服务股,0797-8123367。

(五)一次性创业补贴

享受对象:

1.对在我区初次创办企业或者从事个体经营且稳定经营6个月以上的在校生和在我区创办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稳定经营1年以上的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

2.对在我区初次创办企业且稳定经营6个月以上的,章贡区城乡脱贫劳动力和监测对象。

3.对在本省行政区域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政策运营6个月以上的农民工(指非城镇居民)。

补贴标准:

每人5000元。

执行期限:

长期(截止日期以最新文件为准)

申请条件:

1.大学生:在我区首次创办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在校生和毕业5年内自主创业且已领取《就业创业证》的高校毕业生(含国内各类高校毕业生、出国(境)留学回国人员),在我区创办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稳定经营1年以上。

2.城乡脱贫劳动力和监测对象:章贡区城乡脱贫劳动力和监测对象在我区初次创办企业且稳定经营6个月以上的,可享受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每个脱贫劳动力一次性创业补贴只能享受一次。

3.农民工:在本省行政区域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政策运营6个月以上的农民工(指非城镇居民),其创办小微企业的应为企业法人代表,可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政策起止时间:2020年至2022年期间,进行了工商登记注册且正常运营满6个月。

申请材料:

1.大学生: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在校生提供学籍证明)、就业创业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江西省大学生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审批表》、社保卡账号、当地镇(街)劳动保障事务所实体调查图片和公示材料;最近三个月企业财务报表、员工工资支付凭证等(企业);最近三个月进货单、销售明细表或服务清单(个体工商户)。

2.城乡脱贫劳动力和监测对象:营业执照、精准扶贫办的认定证明、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经营场所租赁合同;社保卡账号;《章贡区脱贫劳动力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审批表》;当地镇(街)劳动保障事务所实体调查图片和公示材料。最近三个月企业财务报表、员工工资支付凭证等(企业);最近三个月进货单、销售明细表或服务清单(个体工商户)。

3.农民工:营业执照、就业创业登记证、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经营场所租赁合同;社保卡账号(备注明开户的具体支行);《章贡区农民工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审批表》;当地镇(街)劳动保障事务所实体调查图片和公示材料。最近三个月企业财务报表、员工工资支付凭证等(企业);最近三个月进货单、销售明细表或服务清单(个体工商户)。

办理流程: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向注册登记营业场所所在镇(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申请。(在校生的申请材料由所在学校就业部门初审公示报所在地县级人社部门审核)。

咨询电话:

区就业中心创业服务股,0797-8123317。

(六)创业担保贷款

享受对象:

符合条件的个人创业、合伙创业和小微企业。

贷款标准:

1.个人创业贷款:个人贷款最高额度为20万元,对具有大专院校以上学历(毕业年度在校学生视同毕业生)、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三级以上职业资格或职业等级的个人创业,可申请30万元以内创业担保贷款。

2.合伙创业贷款根据符合条件的合伙(组织)创业人数适当提高贷款额度,按合计最高额再提高不超过10%确定,贷款金额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3.小微企业贷款:小微企业贷款最高不超过600万元。

自2021年1月1日起,新发放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利息,一年期LPR-150BP以下部分由借款人承担,剩余部分财政给予贴息。2023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期间,新签订借款合同(含续贷新发放)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对属于就业困难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高校毕业生、脱贫人口、退捕渔民、复员转业退役军人等6类重点群体原需个人承担的利息全部免除;其他群体原需个人承担利息免除50%。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额度300万以内一年期LPR-150BP至贴息利率上限范围内的由财政给予贴息,剩余部分由借款企业承担。

执行期限:

长期(截止日期以最新文件为准)

申请条件:

1.个人创业贷款:凡年龄在16周岁以上男60周岁以下,女50周岁以下,领取了营业执照有稳定的经营场所并经营3个月以上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留学回国学生、技工院校高级工班和预备技师班、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脱贫人口、农村自主创业农民,以及其他合法自主创业人员。

2.合伙创业贷款:符合个人创业贷款条件的贷款对象合伙创业或组织起来共同创业的。

3.小微企业贷款:1年内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数量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15%(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8%),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小微企业可申请。

申请材料:

1.个人创业贷款:需提供申请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反担保人身份证或抵、质押资料,人才创业申请20万元以上30万元以内的还需提供大专以上学历、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证书。

2.合伙创业贷款:需提供合伙创业或组织起来共同创业人员的身份证,营业执照,相关部门备案章程,反担保人身份证或抵、质押资料。

3.小微企业贷款: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和公司章程原件,与1年内新招用人员签订的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及身份证复印件,新招人员花名册,申请当月或上月工资表和银行发放工资流水记录、企业上年同期工资表和工资流水记录,上年度及申请当月或上月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新成立的企业提供当月的资产负债表)。

办理流程:

线下可到章贡区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创业服务股业务窗口或人社“一窗受理”综合窗口提出申请;线上网络端可通过“赣服通”、江西人社网上办事大厅、江西人社微信公众号等线上渠道办理。

咨询电话:

区就业中心创业服务股,0797-8123317。

(七)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

享受对象:

灵活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的就业困难人员或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补贴标准:

先缴后补,原则上不超过灵活就业人员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2/3。就业困难人员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申请补贴时距离退休不足5年的可延长补贴至退休;高校毕业生补贴期限不超过2年。

执行期限:

长期(截止日期以最新文件为准)。

申请条件:

1.在江西省范围内自行缴纳社会保险费;

2.属于章贡区户籍;

3.属于就业困难人员或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4.已实现了灵活就业。

(上述条件须同时满足)

申请材料:

1.《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2.申请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及居民户口簿;3.就业困难人员或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对应的身份证明材料;4.《就业创业证》。

办理流程:

1.申请:符合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到户籍所在村(社区)提出申请,准备上述材料;

2.审核:由村(社区)受理并初审,报镇(街道)复核汇总,于次年初提交区就业中心终审确认;

3.兑现:区就业中心审核无误后,按规定将补贴资金发放到申请人的社会保障卡。

咨询电话:

区就业中心公共就业服务股,0797-8123312。

(八)失业保险金

享受对象:

符合条件的失业保险参保失业人员。

补助标准:

每人1557元/月的标准,同时代缴职工医保256.61元/月(如有调整,以上级下发文件为准)。

执行期限:

长期(截止日期以最新文件为准)

享受条件:

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可以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申请材料:

本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

办理流程:

线下: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到窗口填写《江西省失业保险金申请登记表》进行失业保险金申领。

线上: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可通过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si.12333.gov.cn)、电子社保卡小程序、江西政务服务网、江西人社网上办事大厅(网址:http://zwfw.rst.jiangxi.gov.cn:8081)办理。

咨询电话:

区就业中心失业保障股,0797-8125117。

四、院校及人力资源机构篇

(一)院校技能人才培养补贴

享受对象:

市内职业(技工)院校。

补贴标准:

按1000元/人/学年一次性给予院校技能人才培养补贴。

执行期限:

到2025年5月16日止

申请条件:

和章贡区规上工业企业、赣州市数字经济产业园企业、赣州国家高层次人才科创园企业、区属重点招商引资当年新投产工业企业举办“订单班”、“冠名班”培养技能人才(签订协议前需向区人社局报备)。“订单班”、“冠名班”学生毕业后在我区园区企业连续就业满1年及以上。

申请材料:

1.开办“订单班”、“冠名班”协议复印件;2.“订单班”、“冠名班”毕业生花名册;3.《章贡区技能人才培养补贴资金申请表》;4.园区工业企业就业的“订单班”、“冠名班”学生毕业证复印件。

办理流程:

线下办理,院校于次年10月底前经接收就业企业核对后报章贡区人社部门复审(该政策与给予院校推荐实习就业补贴不重复享受)。

咨询电话:

区就业中心企业服务股,0797-8123386。

(二)院校推荐实习补贴

享受对象:

市内职业(技工)院校。

补贴标准:

按600元/人的标准给予院校一次性推荐实习补贴。

执行期限:

到2025年5月16日止

申请条件:

组织学生到专业对口区属规上工业企业、赣州市数字经济产业园企业、赣州国家高层次人才科创园企业、区属重点招商引资当年新投产工业企业顶岗、跟岗实习3个月以上。

申请材料:

1.职业(技工)院校推荐实习人员明细表;2.职业(技工)院校推荐实习补贴资金申请表;3.实习协议;4.实习学生身份证(社保卡)复印件;5.发放工资流水凭证。

办理流程:

在“亲清赣商”惠企政策兑现平台线上办理,符合条件的5个工作日内办结。

咨询电话:

区就业中心企业服务股,0797-8123386。

(三)院校推荐就业补贴

享受对象:

市内职业(技工)院校。

补贴标准:

按1200元/人的标准给予院校推荐就业补贴。

执行期限:

到2025年5月16日止

申请条件:

推荐应届毕业生到区属规上工业企业、赣州市数字经济产业园企业、赣州国家高层次人才科创园企业、区属重点招商引资当年新投产工业企业就业,签订劳动合同并连续工作满1年以上,同时按规定缴纳了社会保险费。

申请材料:

1.职业(技工)院校推荐就业人员明细表;2.职业(技工)院校推荐就业补贴资金申请表;3.毕业证复印件;4.身份证(社保卡)复印件。

办理流程:

在“亲清赣商”惠企政策兑现平台线上办理,符合条件的5个工作日内办结。

咨询电话:

区就业中心企业服务股,0797-8123386。

(四)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派遣补贴

享受对象: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补贴标准:

按当年实际新派遣人数给予人力资源服务机构500元/人劳务派遣补贴。

执行期限:

到2025年5月16日止

申请条件:

向年纳税50万元以上区属规上工业企业、赣州国家高层次人才科创园企业、赣州市数字经济产业园企业、区属重点招商引资当年新投产工业企业开展劳务派遣。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与企业签订1年及以上劳务派遣合同,为企业输送10人以上且在同一企业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申请材料:

1.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复印件;2.《章贡区中介机构劳务派遣补贴人员明细表》;3.《章贡区中介机构劳务派遣补贴资金申请表》;4.劳务派遣合同复印件。

办理流程:

在“亲清赣商”惠企政策兑现平台线上办理,符合条件的5个工作日内办结。

咨询电话:

区就业中心企业服务股,0797-8123386。


(转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