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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区政协六届四次会议第2024100号提案答复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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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谢松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老旧小区改造的问题及建议》收悉,现就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住建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19年以来章贡区持续开展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期间取得较好成效,帮助一大批老旧小区居民改善了居住条件和生活环境。随着改造工作进入“十四五”规划期末,为扎实做好老旧小区改造“后半篇”文章需要参建各方更多的细致思考,您的建议正当其时。

一、我区近年来先后出台了《章贡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三年攻坚行动方案(2021-2023年)》、《章贡区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2022-2023年)》等文件用于指导各镇街开展年度改造工作,文件明确了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步骤,提供了参考操作流程,形成了具有章贡特色的老旧小区改造方式。为细化指导各建设单位更好的开展设计工作,区住建局会同市级于2020年编发了《赣州市老旧小区改造技术导则和图集》并于2023年再次进行了修编;为了规范施工环节做法,市住建局编发了《赣州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程施工质量安全指导意见》指导各参建单位履行职责规范施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等关于扎实推进2023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通知》中明确“项目所属街道或社区书记作为改造联系群众第一责任人,联系人名单、联系方式、改造内容等信息向小区居民公示,运用线上线下手段,广泛征集、及时回应群众诉求,进一步提高群众工作覆盖面和效率”,我局将在2024年改造工作中与各镇街形成合力,持续做好政策宣贯、项目推进等各项工作,努力改出实效。

二、坚守安全底线,把安全发展理念穿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各环节和全过程是老旧小区改造一贯的工作要求。消防设施是住建部明确的老旧小区改造基础类改造内容也应当是重点内容各镇街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分门别类确定安全管控和隐患整治方案,并作为优先改造内容加快实施整改,确保老化和有安全隐患的设施、部件应改尽改,加快消除群众身边安全隐患区住建局在方案设计和初步设计两个阶段专家评审过程中,反复强调支持鼓励将消防设施更新纳入老旧小区改造方案,并要求设计文本内必须包含消防专篇,各镇街作为项目建设单位应该坚决坚持将居民意愿调查中发现的消防安全隐患整治措施纳入改造方案,积极对接发改、财政部门在立项审批、预算审核中予以保留。

三、为破解老旧无物业小区治理难题,区坚持问题导向,以系统集成改革思维,打破小区边界区域限制,探索“共建共享共治”治理模式。一方面,先后出台《关于加强章贡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章贡区无物业小区物业服务全覆盖工作方案(试行)》、《关于印发章贡区国有物业企业平台建设方案的通知》等文件引导规范物业企业入驻改造后的老旧小区。另一方面,我区坚持老旧小区边改边管,推行“施工总承包+运营管理”模式,以“打包连片”方式,把设计、改造和后期物业管理整体捆绑发包,小区竣工后由中标单位负责后续管护,巩固改造成果。

最后,衷心感谢您对我区住建事业的关心与支持,欢迎今后多提宝贵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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