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卞志勇代表:
您在区六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将符合条件的非公社区卫生服务站纳入公共卫生服务网络的建议》收悉,现就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章贡区卫健委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目前,我区政府举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6所,辖民办社区卫生服务站26所,其他各级各类医疗机构508所,均已纳入全区三级医疗网网络,并能够满足城区居民就近享受医疗健康服务需求。其中承担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医疗机构以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村卫生室为主,同时也将部分民办社区卫生服务站纳入其中,如赣江街道荷包塘社区卫生服务站、南外街道青年路社区卫生服务站、南外街道理工大学社区卫生服务站、解放街道西津路社区卫生服务站、沙河五洲大道社区卫生服务站、东外街道五龙岗社区卫生服务站等。
但由于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是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重要内容,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工作。是我国政府针对当前城乡居民存在的主要健康问题,以儿童、孕产妇、老年人、慢性疾病患者为重点人群,面向全体居民免费提供的最基本的公共卫生服务。开展服务项目所需资金主要由政府承担,城乡居民可直接受益。鉴此,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按照“区卫健委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管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的原则,逐级对有意承接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进行严格筛选。同时,须在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不具备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能力或能力不足的情况下,才能采取购买第三方服务的形式将社区卫生站纳入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具体实施机构。
下一步,我委将积极向上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争取相关政策,鼓励引导各级医院和非政府办医疗卫生机构参与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共同为辖区群众提供优质的医疗健康服务。
最后,衷心感谢您对我区卫生健康事业的关心与支持,欢迎今后多提宝贵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