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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区政协六届四次会议第2024059号提案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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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韩林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创建生育友好型城市,打造生育友好型社会的提案》收悉现就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全区妇女生育情况的关心和支持。

一、建议增加孕检医保报销比例,给孕产育妇女解决生产“大礼包”方面

《关于进一步加强生育医疗费用保障工作的通知》(赣医保字〔202341号)文件江西省医疗保障局江西省财政厅对生育门诊医疗费用和住院分娩医疗费用、其他费用制定了全省统一的保障政策202411日开始执行。

一是按照类别产检发生的费用属于生育门诊医疗费用。根据文件规定参加我省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和男职工的未就业配偶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政策范围内生育门诊医疗费用报销不设起付线由统筹基金按照100%支付最高支付限额1200低于最高支付限额的按实际费用支付。在1200元额度使用完后可按职工普通门诊政策执行但生育门诊医疗费用统筹基金支付费用不纳入职工医保普通门诊统筹支付限额计算。城乡居民生育门诊按照统筹地区城乡居民医保门诊统筹政策执行。

二是参加我省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和男职工的未就业配偶、城乡居民医保的产妇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政策范围内住院分娩医疗费用报销不设起付线统筹基金支付比例分别为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100%、三级医疗机构90%统筹基金支付费用纳入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封顶线合并计算。

三是住院分娩以外的生育医疗费用报销按照所属险种普通住院待遇执行。

四是在省政府10大民生实事中包含了优化出生缺陷防控服务项目,为孕产妇、新生儿提供8项免费筛查服务,降低群众生育压力,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二、家庭、单位、社会共同关爱让生育妇女更安心方面

一是全面推进辖区内火车站、汽车站、商业中心、医疗机构等各级各类公共场所母婴设施建设规范母婴室管理。截至目前已达标建成并投入使用的母婴室34,为宝妈解决后顾之忧

二是各医疗卫生机构充分利用医疗机构资源,在医院建立孕妇学校,组织孕妈开展线上、线下孕妇学校课程,进社区对孕妈及家属进行科普宣教,通过孕期保健、产后康复、科学育儿等知识的讲解和示教,缓解孕妇孕期压力,有效帮助孕妇提高科学孕育,提升出生人口素质。

三是在章贡区妇幼保健院建立孕产期心理门诊,为孕产妇提供心理健康筛查,普及孕期健康知识和心理健康知识,建立心理健康档案,提高孕产妇心理健康水平,减少心理健康问题的发生。

三、增加社区公办托育点,让生育妇女可以就能进安心托管宝贝方面

一是锚定“每个镇(街道)建设1个以上托育服务机构”任务目标,各镇(街道)充分利用闲置资产、老旧小区改造等资源建设公办托育机构,提供普惠托育服务。

二是在幼儿园招生方案中明确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合理利用资源,积极为2-3岁幼儿提供托班服务。整合利用沙石镇第四保育院、江西理工大学幼儿园闲置资源按照托育机构建设标准改建托班,提供托幼一体化服务。

下一步,我们将积极争取更加完善的医保报销政策,增加孕检医保报销比例,给孕产育妇女完善“大礼包”生产政策加大公办托育机构建设力度,加快构建15分钟托育服务圈”。强化孕产妇孕期保健指导,提高孕产妇保健能力。

最后衷心感谢您对我区妇女生育情况的关心与支持欢迎今后多提宝贵意见!


赣州市章贡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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