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名称:章贡区释心瑜伽馆拖欠数名员工工资
被处罚单位名称:章贡区释心瑜伽馆
法定代表人:郭钰萱
决定文号:行政处罚决定书 (区)人社监罚字【2023】01号
主要违法事实:2022年12月5日、7日陆续有员工来我局投诉反映被章贡区释心瑜伽馆拖欠工资的问题。经查,该欠薪问题属实。经前期调处无果,我局工作人员对该案作了立案处理,并于2022年12月8日对该瑜伽馆下达了《限期整改指令书》(区人社监令字【2022】120号),责令其于12月15日将所欠员工工资一次性核发到位。因该瑜伽馆未按我局要求进行整改,我局于于2023年1月20日对其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区人社监罚字【2023】01号),对其拒不执行我局要求的支付所欠员工工资的行为作出行政处罚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