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充分发挥区司法局政府网站的作用,建立规范的信息采集、审核、发布、更新机制,依据国务院《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网站信息采集整理
1.章贡区司法局政府网站以发布法治宣传信息、政策法规信息为主,重点发布区司法局动态信息。
2.政府网站发布的信息来自于各股室、各司法所。各股室、各司法所应按区司法局政府网站所设栏目要求,积极主动、准确及时地提供信息,利用区司法局政府网站搞好对外宣传。
3.区司法局政府网站栏目信息的采集、更新实行办公室负责制,责任分工按有关规定执行。
二、信息的报送、审核与发布
1.网站信息发布应遵循,一是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二是涉密不上网的原则;三是坚持分级管理的原则;四是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区司法局政府网站发布的信息均为非密级信息,涉密信息不得上网发布。
2.办公室负责本部门信息的收集、上报工作。网站信息的报送、审批、发布必须指定专人负责,发布的信息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经过审批以后才能进行发布。
3.各股室、各司法所信息的报送、审核与发布机制
①各股室、各司法所报送的信息应具有真实性、较强的时效性。对于转载信息,必须详细注明作者。
②各股室、各司法所信息的报送、审核、发布流程为主办人员拟写、网站分管领导审批、办公室发布。涉密信息严禁在网站发布,重要及敏感信息报分管领导审定。
③信息的发布必须严格履行审核程序,确保信息的安全、真实、及时。
4.信息公开栏目内容,由各股室、各司法所自行报送、初审、审核,由办公室最终发布到门户网站。在信息公开前,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确定对拟公开的信息进行审查后再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