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充分发挥沙河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的作用,建立规范的信息采集、审核、发布、更新机制,依据国务院《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网站信息采集整理
(一)沙河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以发布沙河镇政府新闻、通知公告信息为主,重点发布沙河镇人民政府工作动态信息。
(二)沙河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发布的信息来自于各部门。各部门应按沙河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所设栏目要求,积极主动、准确及时地提供信息,利用沙河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做好对外宣传。
(三)沙河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栏目信息的采集、更新实行部门负责制,责任分工按有关规定执行。
二、信息的报送、审核与发布
(一)网站信息发布应遵循,一是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二是涉密不上网的原则;三是坚持分级管理的原则;四是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沙河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发布的信息均为非密级信息,涉密信息不得上网发布。
(二)党政办负责本部门信息的收集、上报工作。网站信息的报送、审批、发布必须指定专人负责,发布的信息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经过审批以后才能进行发布。
(三)部门信息的报送、审核与发布机制
1.各部门报送的信息应具有真实性、时效性。对于转载信息,必须详细注明作者。
2.各部门信息的报送、审核、发布流程为主办人员拟写、分管领导审批、党政办发布。涉密信息严禁在网站发布,重要及敏感信息需报分管领导审定。对涉及全镇的公告、通知等,由党政办公室信息发布人员统一负责发布。
3.信息的发布必须严格履行审核程序,确保信息的安全、真实、及时。
4.党政办对发布的信息必须进行文本登记备案。
(四)信息公开栏目内容,由各部门自行报送、初审、审核,由党政办最终发布到门户网站。在信息公开前,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确定对拟公开的信息进行审查后再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