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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旅游行业“导游乱象、强制消费”等问题线索投诉举报方式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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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文旅企业、广大游客朋友们:

为了进一步优化我区旅游市场环境,打击非法导游行为,杜绝强制消费现象,保障游客的合法权益,根据专项整治工作要求,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旅游行业“导游乱象、强制消费”等问题线索,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线索征集范围

(一)导游乱象方面

1.未取得导游证或伪造、冒用、租赁导游证从事导游活动的行为;

2.导游人员未经旅行社委派,私自承揽或者以其他方式直接承揽导游业务的行为;

3.导游涂改、倒卖、出租、出借导游人员资格证、导游证,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导游执业许可,或者擅自委托他人代为提供导游服务的行为;

4.在进行导游活动时,存在损害国家利益、民族尊严的言语。对游客态度恶劣,甚至对游客进行言语侮辱的行为;

5.旅行社或导游在广告宣传中夸大旅游服务内容和质量,虚假承诺旅游行程安排等行为;

6.旅行社对景点、住宿、餐饮等信息进行虚假宣传,误导游客报名参团的行为。

(二)强制消费方面

1.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的行为;

2.擅自增加或者减少旅游项目,向游客强制出售物品,以欺骗、胁迫游客消费或者与经营者串通欺骗、胁迫游客消费等行为;

3.擅自变更旅游行程或者拒绝履行旅游合同,合同内容表述含糊不清、价目不明确,以及条款中的强制消费暗示,或以各种方式诱导、强迫游客消费(包括但不限于购物、自费项目)等欺骗游客行为。

二、举报方式

1.投诉热线:0797-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

2.举报电话:0797-8199306赣州市章贡区文化广电旅游局;

3.电子邮箱:1450843505@qq.com

4.来信地址:赣州市章贡区文化广电旅游局(章贡区兴国路61号总部经济区大楼东座506

三、举报须知

举报人在提供线索时,请尽量详细说明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涉及人员及具体情况,并提供真实姓名以及联系方式,以便我们进行后续核实和处理。我们将对举报人的个人信息严格保密,确保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希望各文旅企业、广大游客朋友们能够积极参与旅游市场的监督和管理,共同营造一个安全、文明、和谐的旅游环境。

                            赣州市章贡区文化广电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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