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转办信访件(D3600797202304280133)整改销号情况公示
根据《江西省中央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江西省中央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工作销号管理办法>的通知》的要求,现对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一、转办问题基本情况
反映章贡区城市中央公园靠近新赣南大道高架桥人工湖(远光桥、香远桥、清远桥附近)有鱼类死亡,蚊虫滋生,产生恶臭;此外有人在公园内钓鱼、钓虾、踩踏草坪和湖堤,步行道有人骑电动车、自行车、滑板车,存在安全隐患。
二、整改完成情况
区城管局已督促区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加强公园日常管理:
1.安排工人对水面漂浮白色垃圾、杂物等进行日常打捞,近期不断开展水体腐叶、藻类植物等专项治理,避免出现蚊虫滋生等问题;
2.通过增设温馨提示宣传标语,倡导游客文明游园、提高环保意识;
3.充实安保队伍,建立常态化巡查机制,加强公园秩序管理,及时劝阻破坏生态环境、影响游园安全等不文明行为;
4.对园区内多处出入口增加护栏、设立地围,在不影响行人出行的前提下,禁止未经允许的其他车辆在公园步行道骑行。
三、验收情况
经现场核实,该问题已解决。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章贡区中央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反馈。
公示时间:2024年1月4日至2024年1月13日,共10日。
受理部门:章贡区中央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0797-5168781
联系地址:赣州市章贡生态环境局贺兰山路8号
2024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