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西省中央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江西省中央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工作销号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一、关注问题基本情况:
赣州市中润能源有限公司转移收集废矿物油的过程中存在跑冒滴漏现象,废油与雨水混入雨水沟排入外环境。其环评报告表计算该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为50m,50m范围内无学校等,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300立方米应急罐距离三江理工技校宿舍楼距离不足10米,存在较大环境风险,但原赣州市环境保护局章贡分局把关不严,分别下发关于《赣州市中润能源有限公司年收集、贮存经营2000吨废矿物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赣市环章分督字〔2017〕36号)和《关于赣州市中润能源有限公司年收集、贮存经营2000吨废矿物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批复》(赣市环章分督字〔2017〕71号)予以通过。
二、整改完成情况:
2023年11月17日,经章贡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油渍痕迹区域已完成清理修复,公司现场负责人已对车辆加强日常管理,防止油渍渗漏车厢外部,目前已搬迁到水西工业园。
三、验收情况:
经现场核实,2024年1月3日赣州市中润能源有限公司已停止收集废矿物油,目前已搬迁到水西工业园。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章贡区中央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反馈。
公示时间:2024年2月18日至2024年2月27日,共10日。
受理部门:章贡区中央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0797-5168781
联系地址:赣州市章贡生态环境局贺兰山路8号
2024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