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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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4-15
政协赣州市章贡区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设立若干专门委员会及其他工作机构。专门委员会是在常务委员会和主席会议领导下组织委员进行经常性活动的工作机构。各专门委员会设主任、副主任各一人,委员若干人。
根据机构改革工作需要,2019年1月政协赣州市章贡区第五届委员会增设和调整了工作机构设置。增设了农业和农村委员会。将区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联系农业界和研究“三农”问题等职责调整到区政协农业和农村委员会。区政协经济科技委员会更名为区政协经济委员会。将区政协经济科技委员会联系科技界和研究科技问题的职责调整到区政协教科卫体和文化文史学习委员会。区政协教文卫体委员会更名为区政协教科卫体和文化文史学习委员会。目前设立了六个专门委员会,均为正科级。六个专门委员会如下:
1、提案委员会;
2、经济委员会;
3、农业和农村委员会;
4、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
5、教科卫体和文化文史学习委员会;
6、法制社团委员会。
政协赣州市章贡区委员会设办公室,在秘书长领导下进行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