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区政协五届三次会议第2018087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陈为洁委员:
您在区政协五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市容管理,促提城市文明水平的建议》已收悉,现就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您提到的关于发动社会各方力量参与城市管理,发挥行业力量、从源头控制,分类管理等建议,对我区建设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具有明显的现实意义,作为中心城区城市管理工作重要实施单位,具体从以下方面提升管理:
一、构建数字化城管
建立了市、区共享的数字城管云平台,完善市容环境监管云平台智能报警、语音呼、台账管理、大数据分析等各功能模板,提高智能分析的准确率,做好3D地图的建设;不断优化区、街(镇)、社区三级网格体系,加大网格化巡防执法力度,完善网格化管理制度,提升街面管控水平和执法效能;发挥微信小程序城管民声通道、门户网站、智慧社区等沟通媒介作用,接入天网全球眼视频系统,鼓励广大市民通过“我来说、我来干,每天说、年终评”及积分有奖共同参与城市管理,实现了监管工作无盲区;与电信部门合作建立依托手机信号的手持对讲指挥终端,进一步提高了日常取证、指挥响应的效率,初步实现了定人、定岗、定责的一体化监督指挥管理体系。
二、组建“市民文明监督员”队伍
按照巡查人数与队伍总人数1:1.5倍的比例,中心城区组建了7支“市民文明监督员”队伍。由区妇联牵头,组建“大妈”劝导队,常态化巡查人数20人;由团区委牵头,在驻区院校学生、区团员青年志愿者中组建青年劝导队,常态化巡查人数20人;各街道、水南镇在辖区内“五老”人员、社区居民等群体中,组建“银发”劝导队,确保常态化巡查期间,各街道路面巡查人数20人,水南镇40人。各镇街“银发”劝导队负责本辖区内主次干道、背街小巷的文明巡查及劝导工作,“大妈”劝导队、青年劝导队负责全区商业大街、公园广场、中小学校、农贸市场、汽车站火车站周边、商场超市的文明巡查及劝导工作。
三、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
根据中央、省、市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相关要求,按照重心下移的原则,强化以镇(街)为主体的工作机制,将环卫、城管执法工作落实到基层;增强基层组织为民服务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加强区级的调度、统筹和监管;在一线推进“721”管理法,即70%的问题用服务方式解决,20%的问题用管理方式解决,10%的问题用执法方式解决,执法中坚持“疏堵给合、以疏为主”原则,突出服务为先,灵活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行政指导等管理手段,积极转变工作方式,优化服务,提升队伍形象,城市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
四、实施《赣州市城市管理条例》
2017年12月,在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上,表决通过了《赣州市城市管理条例》,于2018年3月1日正式施行,是我市取得立法权以来的第一部实体性法规,开启城市管理有法可依的新篇章。
我局紧密结合《条例》的颁布实施,利用商家LED屏、文化墙、制作宣传扑克牌等进行《条例》宣传,利用环卫设施张贴微信公众号二维码,传播《条例》内容;同时在系统内集中培训和自我学习,开展法律法规、执法模拟演练,强化执法技能,严格执法程序;切实对照《条例》,实施精细化管理,发挥行业协会的力量,强化行业自治管理。今年上半年,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共办理行政处罚案件619件,其中适用简易程序办结241件,适用一般程序办结377件,1件正在办理,城市管理逐步法制化、规范化。
五、严格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
结合《赣州市城市管理条例》的宣传,我局会同各镇(街办)、市场监管部门狠抓“门前三包”责任制的落实,更新观念,创新机制,把“门前三包”工作作为城市容貌提升整治和创卫工作的重要抓手;广泛宣传落实“门前三包”工作的目的和重要意义,下大力气做好“门前三包”工作的基础信息收集工作,强化执法保障,将顽固商户录入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促进“门前三包”工作有序开展;不断优化区、街(镇)、社区三级网格体系,实现“责任网格化、信息智能化、管理精细化、服务人性化”。
最后,衷心感谢您对我区城管事业的关心与支持,欢迎今后多提宝贵意见!
章贡区城市管理局
2018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