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辖区内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活动秩序,严厉打击旧车回收环节违法违规行为,保障财政补贴资金安全,切实维护市场公平与消费者合法权益,现向社会公开征集旧车回收违法违规线索,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举报范围
1. 回收企业无合法旧车回收资质,或超资质范围开展回收业务;
2. 回收企业未实际收购旧车,通过伪造回收台账、虚开反向发票,协助销售商户、消费者骗取补贴;
3. 回收企业未按规定将旧车移交有资质拆解企业,私自留存旧车或电池、电机等关键部件并进行梯次利用,或伪造旧车移交记录、拆解企业接收凭证;
4. 回收企业与拆解企业、销售商户串通,以“假回收、假移交、假处置”等方式套取补贴资金;
5. 回收企业私自处置旧电池等危险废物,或伪造资质证书、危废处置记录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二、举报方式
1. 电话反馈。0797-8199893(工作日8:30-12:00、14:30-17:30),由专人对接记录线索内容。
2. 邮件反馈。将线索材料发送至我局专用邮箱:zgswjaqsc@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线索+反馈人姓名+联系方式”)。
三、举报需提供的内容
为确保线索核查高效、精准推进,反馈人需尽可能提供以下信息:
1. 涉事回收企业的名称、详细地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若知晓),及企业负责人姓名、联系方式;
2. 违法违规行为发生的具体时间、地点、详细经过(例如:“XX回收企业202X年X月未实际接收旧车,却为XX销售商户开具X张反向发票”);
3. 可佐证的材料(如旧车回收凭证照片、发票复印件、沟通记录截图、现场视频或照片等);
4. 反馈人姓名及联系方式(我局将严格保密,仅用于线索核查进度告知及结果反馈)。
四、举报时间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五、注意事项
1.举报人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对所提供线索的真实性负责。
2.举报尽量使用真实姓名、联系地址和电话,便于开展线索核查工作和反馈结果。我们将对举报人的个人信息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3.对借机诬告、恶意举报、陷害等行为,将交由有关机关依法追究责任。
赣州市章贡区商务局
2025年9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