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章贡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吴怡等同志辞职的请求的决定
(2024年1月5日 赣州市章贡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赣州市章贡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决定:接受吴怡同志辞去赣州市章贡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的请求;接受范赣春同志辞去赣州市章贡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的请求;接受刁爱珍同志辞去赣州市章贡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城乡建设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的请求;接受徐冬梅同志辞去赣州市章贡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的请求。
赣州市章贡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