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贡区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
为切实加强道路运输管理工作,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管控工作,根据《江西省道路运输条例》的规定,我局决定对截至2024年6月13日,凡逾期超过六个月仍未进行年度审验的营运车辆,予以注销其《道路运输证》。(年审逾期车辆清单详见附件)。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日内,如有异议可联系章贡区交通运输局,联系电话:0797-8138785。
特此公告!
附件:年审有效期逾期六个月未年审营运车辆
章贡区交通运输局
2024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