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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石镇高龄老人长寿补贴申领及申请审批程序

来源:沙石镇政府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24-11-11 15:22:40 字号:

沙石镇高龄老人长寿补贴申领及申请审批程序

(一)享受对象

持有章贡区户籍,身份证当月满80周岁及以上的高龄老人。

(二)申请条件

申报对象应在身份证年满80周岁的当月提交申报材料,自2024年8月起,跨年超龄申报对象不予补发。

(三)申报材料

申报对象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江西省社保卡(有效期内)

(四)申请流程

1、线下申报:申请人携带相关材料到户籍所在村委会、社区居委会办理(对行动不便又无法在线上申请的老人可向村、社区工作人员申请上门服务)。

2、线上申报:在手机进入支付宝搜索赣服通小程序——城市服务——找到章贡区—链办事专区——高龄补贴申请——首次申请——按提示信息完成操作。

(五)金额标准

对持有章贡区户籍当月满80-84周岁、85-89周岁、90-94周岁、95-99周岁、100周岁及以上高龄老年人每人每月分别发放补贴50元、100元、200元、300元、1000元。未满一个月的,按一个月发放。

(六)政策文件

1.章贡区高龄老人长寿补贴发放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区办字2010〕15);

2.《关于进一步做好高龄老人长寿补贴扩面提标和发放工作的通知》(赣市办字201120

(七)其它

1.年审认证

高龄补贴实行一年一审,每年对在享受对象实行年审认证,对在年审时间范围内未进行年审的对象实行暂时封存,停发高龄补贴,待认证解封后给予补发封存资金(每年具体认证时间会另行通知)。

2.退出享受范围

1)对户籍迁出章贡区的高龄补贴享受对象,要及时携带老人身份证和户口本向原户籍所在村委会、社区居委会报告,补贴自户口迁出当月停发。

2)对死亡的享受对象,家属要携带老人身份证、户口本及死亡证明到户籍所在村委会、社区居委会报告,在死亡后的次月停发补贴。

3.社会监督

高龄补贴享受对象接受社会监督,欢迎大家微信登入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小程序查看高龄补贴享受对象公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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