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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第一批章贡区家居家装焕新消费券活动参与企业的公告

来源:区政府办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24-09-24 15:36:43 字号:

关于征集第一批章贡区家居家装

消费活动参与企业的公告


根据《江西省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赣府发〔2024〕9号)等上级文件精神有关要求,我区计划开展章贡区家居家装新系列活动,拟发放满减定额家居家装新消费。根据活动部署,现面向全区征集第一批参与活动的家居销售企业,具体内容如下:

一、补贴范围

1.小家电类(16类)。包括微波炉(含一体机)、蒸烤箱、电饭煲、电风扇(含凉霸)、电暖器(含暖风机)、空气净化器、打印机、消毒柜、洗碗机、消毒柜、净水机、软水机、干衣机、音响、吸尘器、投影仪。

2.住宅升级和厨卫改造产品(15类,不含定制类产品)。饰面砖、地板、墙板(纸)、套装门、床、床垫、沙发、橱柜、衣柜、书柜、餐桌(椅)、书桌(椅)、淋浴器、灯具、洁具。

3.智能家居产品(18类)。扫地机器人、吸尘器、洗地机、空气净化器(新风机)、垃圾处理器、智能门锁、智能门窗、智能窗帘、智能音箱、智能马桶(盖)、智能家用监控、智能照明、智能床(智能床垫)、智能升降衣架、智能窗帘、智能桌椅(含智能按摩椅、智能沙发)、智能健身设备、智能服务机器人。

4.老化改造产品(13类)。呼吸机、雾化器、制氧机、多功能护理床、移位助行器、紧急呼叫器、无障碍扶手、手动轮椅、电动轮椅、助听器、烟感/燃气火灾报警器、智能药箱、定位器。

以上产品不包括国家家电以旧换新明确的8大类:冰箱(含冰柜、冰吧)、洗衣机(洗烘一体机等)、电视机、空调(含中央空调)、电脑(含台式机、笔记本)、热水器(含电热水器、燃气热水器、空气能热水器、太阳能热水器等)、家用灶具(含集成灶、组合灶、智能灶、燃气灶、电磁灶)、吸油烟机等8类家电产品。

二、报名条件

1.在章贡区内注册登记的法人企业、个体工商户;

2.近2年内未发生过安全生产事故和严重失信行为;

3.销售、服务网点布局能够满足消费者需求,具有较强的仓储及配送能力,保证货源充足、供应及时;

4.具备完善的送货、安装、调试、维修等售后服务体系;

5.具备一定的收旧能力,能够按照相应标准和市场价格对旧家电、家具提供置换服务;

6.支持并遵守补贴活动规则,按照实施方案开展工作,接受主办方在法律许可范围内修改活动条款及细则、暂停或取消活动;

7.具备和线上发券平台进行对接的能力,有银行对公结算账户,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接受社会各方监督,积极协调处理补贴活动相关诉求纠纷,具有防范骗补、套补等行为的综合处置能力。

三、报名材料

有意向的企业、个体商户需在9月25日-9月26日期间内,向赣州市章贡区商务局提交以下材料:

1.2024年章贡区家居家装新消费活动报名表(附件盖章);

2.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

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盖章);

4.银行结算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银行电子回单;

5.“信用中国”网站打印的企业《信用信息报告》;个体工商户打印法人信用报告;

6.门头及店内经营场景照片(彩照)。

申报统一用A4纸编制报名材料,按上述材料顺序装订文本。纸质材料(一式两份)加盖公章后于送至赣州市章贡区商务局。报送地址:阳明国际一号楼5层大厅。联系电话:8199930,伍佳慧

四、审核及公示

赣州市章贡区商务局对各企业报送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及是否符合申报条件等进行审核,于9月29日前将审核通过的企业名单和联系方式在区级服务平台上进行公示

五、其他事项

1.企业应按照要求参与活动,配合做好营销宣传;严格遵循合法、自愿、公平、诚信原则,保证商品和服务质量;不为消费者享受补贴政策增设任何附加条件,自觉抵制套利套现行为;

2.所有参与企业活动期间商品价格不得高于市场价及京东商城售价,一经发现取消活动资格。


                                                              

章贡区商务局
                                            2024年9月24日



      附件:附件:2024年章贡区家居家装焕新消费券活动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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