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中共赣州市章贡区委社会工作部拟向社会公开招聘临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招聘党务工作者1名。
二、招聘条件
(一)年龄:35周岁以下(1989年10月20日以后出生),有3年以上党建工作经验者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4年10月20日以后出生)。
(二)文化程度:大专及以上学历。
(三)身体条件: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
(四)工作职责:负责推动落实,指导区委“两新”工委成员单位和相关区直单位抓好本行业系统的“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确保任务按时、高质量完成,与相关部门协作,推进项目进展,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汇报并提出解决方案。
(五)其他要求
1.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不良行为,有大局意识,服从工作安排。
2.能够熟练使用电脑和办公软件,掌握WORD、EXCEL等基本办公软件应用,具备较强的语言表达、人际沟通和综合分析处置能力。
3.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持有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的优先录用。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能参加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3.正在接受审查的;
4.已有工作单位,不能做到全职应聘的。
三、聘用与待遇
所聘人员属编外临聘人员,薪酬待遇面谈,按相关规定缴纳四险一金、享受工会福利。
四、招录程序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10月21日(星期一)下午20:00。
(二)报名要求。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需提交报名表和以下材料:
1.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有专业特长的,可提交有关专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个人简历1份。
2.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同底彩色照片2张。
(三)现场资格审查。应聘人员携带身份证、毕业证等原件,由中共赣州市章贡区委社会工作部对报考人员资格进行现场审查,符合招聘条件者将进入面试环节。
(四)面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根据面试成绩确定进入试用期人员。
(五)公示和聘用
1.经资格审查、面试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章贡区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2.拟聘用人员与中共赣州市章贡区委社会工作部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岗位考核不符合录用条件的,解除劳动合同。
(六)解聘
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劳动合同的约定执行。
联系人:钟致伟;联系电话:8199877、15979810281。
附件:《中共赣州市章贡区委社会工作部招聘临聘人员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