辖区各企业:
为做好2025年下半年赣州市物流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企业在辖区内(赣江航运恢复性发展企业除外)依法登记注册经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纳税,信用良好,符合《赣州市物流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支持范围和支持标准。
二、申报流程
(一)企业按照《赣州市物流产业发展专项支持内容一览表》(附件1)明确的要求准备材料,并向行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填写附件2)和提供申报材料。
(二)各行业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审核无误后,汇总项目情况(填写附件3,赣江航运恢复性发展填写附件4),会同企业申报材料电子档及加盖企业公章的纸质稿(一式三份),于2026年1月20日前报至区发展改革委。
三、有关要求
市级将组织第三方机构对申报材料、项目建设和运营情况进行现场核查并综合评估项目情况,一经发现违规欺骗行为,将直接取消其申请资格。
联系地址:章贡区总部经济东座412,联系人:王梦云、杨伶俐,联系电话:8199296,邮箱:zgqxdfwy@163.com。
附件:1.赣州市物流产业发展专项支持内容一览表
2.赣州市物流产业发展专项申请表
3.赣州市物流产业发展专项项目汇总表
4.赣江航运恢复性发展专项项目汇总表
5.赣州市物流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赣州市章贡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1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