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社会各界力量,加强安全生产领域的社会监督,鼓励举报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及时发现并排除事故隐患,惩处非法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家、省、市关于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有关文件,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试行)。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2年5月15日,有关意见请填写《征求意见表》书面进行反馈,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zgqajj@163.com)。
联系人:曾志强,联系电话:0797-8199892。
附件:1.《赣州市章贡区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实施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2.征求意见表
3.关于《赣州市章贡区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实施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章贡区应急管理局
2022年5月8日
附件:1.《赣州市章贡区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实施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2.征求意见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