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贡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管理办法(试行)》政策解读
一、出台背景
为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着力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加快补齐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管理短板,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着力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根据《江西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行动方案(2021-2025年)》(赣府厅字〔2022〕17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二、原则与目标
章贡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维管理,遵循“政府主导、群众参与、属地管理、因地制宜、注重实效”的原则,实现“设施完好、管理规范、水质达标”目标。
三、主要内容
《管理办法》分为四大点,共12条。
一是明确了《办法》适用范围,强调了运维管理内容和管理模式。
二是明确了建立各镇政府为责任主体、村级组织为落实主体、运维人员是履行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管理具体负责人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体系。
三是明确了监督检查的部门职责和具体监督措施,区政府相关部门按照职责监督指导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工作。
四是提出了具体的、有操作性的设施运维管理举措和要求。
四、其他应说明的情况
农村生活污水:农村(包括行政村和自然村)居民生活活动中产生的污水,主要包括洗浴、洗涤和厨房等家庭排水。
相关文件:章贡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办法(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