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怀版 无障碍 无障碍

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区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决策公开>发展规划>发展规划

关于印发赣州市章贡区建设国家儿童友好城市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

访问量:

区府字〔2023〕42号

赣州市章贡区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赣州市章贡区建设国家儿童友好城市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驻区有关单位、区属各单位:

赣州市章贡区建设国家儿童友好城市实施方案(2023-2025年)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2023年11月8日

赣州市章贡区建设国家儿童友好城市实施方案

(2023-2025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妇女儿童工作的重要思想,加快推进章贡区儿童友好城市建设,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23部门《关于推进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发改社会〔2021〕1380号),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印发赣州市建设国家儿童友好城市实施意见的通知》(赣市办字〔2023〕15号)和市政府办《关于印发赣州市建设国家儿童友好城市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赣市府办字〔2023〕7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工作目标

到2025年,打造一批示范性儿童友好社区、街区、学校、场馆、医院、公园、商圈、企业等。到2035年,让儿童友好成为全区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标识,让儿童友好理念成为全社会共识和全民自觉,全区各镇(街道)开展儿童友好社区建设,积极开展儿童友好城市建设,推动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力增长,扎实推进“三大战略、八大行动”“一区四中心、五个章贡”建设,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章贡的新篇章。

二、工作任务

(一)推进社会政策友好,践行儿童友好理念

1.强化儿童优先发展导向。加强儿童友好研究人才队伍建设,成立儿童友好专家委员会。将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纳入全区“提高民生品质行动”,纳入教育、卫生、教育、食品、药品、社会福利等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年度重点工作。将儿童公共设施建设相关项目纳入政府投资项目储备库,推进公共资源配置优先满足儿童需要。建立健全儿童友好发展工作协调机制,共同解决儿童发展面临的重点、难点问题,在全区发展重大规划、政策、项目决策中引入儿童影响评价,保障儿童事业发展和儿童友好城市建设所必需的工作经费。探索应用数字化手段创新儿童工作方式方法,依托智慧章贡、天羔强基数字四驱等数字化平台及服务项目,完善覆盖全区的公共数据资源管理平台和共享机制,提升儿童工作的精确性、有效性和社会参与性。〔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区妇儿工委办、市自然资源局章贡分局、区住建局、区教体局、区城管局、区卫健委、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文广新旅局、区市监局、团区委、区妇联、区行政审批局、区委网信办、市公安局章贡分局、区统计局、区财政局各镇(街道)〕

2.城市规划建设体现儿童视角。积极推行“1米高度看城市”儿童视角,推进儿童友好理念融入城市规划建设。建立健全儿童友好城市规划体系,探索制定儿童友好城市相关规划设计要求和设施建设标准,严格落实《赣州市中心城区10分钟便民生活圈专项规划》,完善城市功能布局,优化公共空间设计,推进城市建设适应儿童身心发展,满足儿童服务和活动需求。推进儿童友好科学化、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局章贡分局、区城管局、区交通运输局、章贡生态环境局、区文广新旅局、区卫健委、区教体局各镇(街道)〕

3.建立健全儿童全方位参与机制。探索建立儿童参与公共活动和公共事务机制,畅通儿童参与渠道,涉及儿童的重大事项事先听取儿童及监护人意见,充分尊重儿童独立人格,保障其知情权、表达权和参与权。培育各类儿童观察团,探索建立儿童参与城市治理决策机制。开展儿童代表选任制度试点,实施社区儿童领导力培养计划,推动建立儿童社区参与长效机制,培育各级各类儿童议事组织,建立校外少先队组织,成立社区少工委。针对儿童议事组织成员和工作人员,每年组织不少于2次儿童参与专题培训。举办儿童友好系列品牌活动,为儿童提供学习、实践、交流和展示的平台,提升儿童参与能力和水平。〔责任单位:团区委、区妇联、区民政局、区教体局、区关工委各镇(街道)〕

4.鼓励社会力量发展儿童友好事业。聚焦托育、教育、医疗、儿童福利等领域,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资源整合和建设运作模式,增进儿童福祉。积极培育扶持为儿童服务的社会组织、专业社会工作者、少先队校外辅导员和志愿者队伍,完善儿童心理、情感、行为和安全自护等重点领域自愿服务长效机制,打造章贡特色儿童公益服务品牌,巩固提高儿童之家建设成效。加强家庭监护服务和监督,建立受伤害儿童发现、报告和响应机制。优化儿童发展社会环境,健全儿童社会保险工作机制和制度。将儿童保护和服务项目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每年实施不少于10次儿童公益慈善活动。到2025年,持证儿童福利社会工作者数量达到330名。〔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妇儿工委办、区发改委、区妇联、团区委、区教体局、区关工委、区财政局〕

(二)推进公共服务友好,满足儿童成长发展需要

5.大力发展普惠托育服务。实施普惠托育服务专项行动,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等用人单位为职工建立福利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支持社会托育服务设施建设。落实普惠性托育机构建设、运营补贴政策,鼓励托育机构降低收费标准,提供普惠托育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公共医疗卫生机构利用现有资源探索“医育结合”。对按照当地政府普惠指导价招收三岁以下婴幼儿的托育机构,根据实际收托数、月数给予婴幼儿入托保育费补助。建立婴幼儿照护服务指导中心,为家长及婴幼儿照护者提供养育、早期发展科普服务,增强家庭科学育儿能力。鼓励推进机关企事业单位、商场、医院、休闲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母婴室建设。为婴幼儿家庭开展新生儿访视、儿童系统管理、生长发育监测、预防接种、疾病防控、喂养护理及常见病防治、意外伤害预防等服务;在有关院校、中职学校开设婴幼儿托育与管理专业,将育婴员、保育员纳入政府职业技能培训计划。到2025年,建成至少1所公办规范化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或综合性托育服务中心,镇(街道)公办婴幼儿照护机构实现全覆盖,每千常住人口托位数达到4.5个,普惠性婴幼儿照护机构占60%以上;婴幼儿早期发展知识普及率达到80%以上,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从业人员持证率达到80%以上。〔责任单位:区卫健委、区发改委、区教体局、区财政局、区总工会、区人社局各镇(街道)〕

6.加快学前教育普惠优质发展。加快学前教育普惠优质发展。加快公办幼儿园建设,完善幼儿园布局,2025年前完成区十九保、区三保、区七保独立地块幼儿园建设以及水东振兴小区、盛唐佳苑小区、五龙桂园庆美苑小区等小区配建园建设,有效增加幼儿园园位。出台《章贡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扶持及管理办法(试行)》,加大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扶持力度。进一步规范民办小区配套幼儿园办园行为,持续推进对已纳入公办园管理、租期已满的小区配套幼儿园回收工作,保障各类小区配套幼儿园正常运转和稳定发展。发挥城镇优质幼儿园的辐射带动作用,提高优质学前教育资源覆盖面。加强对薄弱幼儿园的专业引领和实践指导,整体提升幼儿园保教质量。到2025年,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93%,在园幼儿占比达到90%。〔责任单位:区教体局、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建兴控股集团各镇(街道)〕

7.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编制《章贡区教育设施专项规划(2023—2035年)》,推进教育项目建设,推动教育资源配置更加科学合理。统筹优化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布局,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创建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加快推进章江新区C4地块小学、厚德路小学京九路校区、水东状元桥路小学、红旗二小栎木坑校区、梅江路保育院、区三保、区七保等7个学校项目建设。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程序,优化招生政策,进一步控制减少“大校额”,巩固大班额全面消除成果,推进教育集团化改革和城乡教育共同体建设,充分发挥优质学校的示范引领作用,缩小城乡、校际差异,稳步提升城乡学校办学水平。推进义务教育“双减”一号工程,强化学校教育主阵地作用,提高学校课堂教学质量,加强校外教育规范化管理,打造儿童友好“五育并举”示范学校10所。深化课后服务改革,优化“社团+拓展”模式,打造一批区级示范校,创建课后服务示范区。打造赣州市章江路小学、白云小学等一批儿童友好示范学校。推进特教学校改扩建,加快建成特殊教育资源中心,按照“一人一案”分类安置原则,做好适龄残疾儿童入学安置。制定《“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方案》,推进特教学校达标建设,形成以随班就读为主体、以特殊教育学校为骨干、以送教上门为辅助的办学格局。到2025年,全区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9.15%,实现区办有1所特教学校。〔责任单位:区教体局、区妇联、区残联、区财政局各镇(街道)〕

8.做好体教等综合素质融合发展。严格落实学校体育课程开设要求,开齐开足上好体育课。广泛开展普及性体育运动,定期举办学生运动会或体育节,鼓励与社会组织合作开展体育教学、训练、竞赛。学生校内每天体育活动时间不少于1小时、符合要求的中小学体育与健康课程开课率达到100%,推动实现青少年熟练掌握2项以上体育运动技能。定期开展青少年体育竞赛活动,鼓励开展冬(夏)令营活动,积极推动体育协会(俱乐部)、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进中小学校或社区开展全民健身志愿服务活动。开展体育传统特色学校评定,探索多元化体育后备人才培养体系,大力培养体育教师和教练员队伍。推进以青少年足球为代表的“1+3+N”体教融合示范区建设,到2025年,举办至少3场青少年全国性体育赛事,在全区建设8所校园足球特色学校、2所以上其他体育特色学校;创建1个以上区级研学实践教育基地;配齐音体美教师,全区开齐开足体美劳课程的学校比例达100%,各地各校提供教职人员、场地场馆、器材设施、专用教室等要素保障。〔责任单位:区教体局、区人社局各镇(街道)〕

9.加强儿童健康保障体系建设。广泛开展优生优育进万家活动,建立优生优育服务体系,实施生命早期1000天健康计划,建立儿童健康科普专家库,开展家庭科学育儿主题科普活动,每年科普人数不少于500人。构建完善覆盖婚前、孕前、孕期、新生儿和儿童各阶段的三级出生缺陷防治体系。为全区新生儿免费提供出生缺陷防控服务。推进实施出生缺陷综合防治、母乳喂养促进行动。制定儿童体质监测指标体系与干预机制,加强人员队伍建设。加强对儿童青少年近视、营养不均衡、龋齿、心理行为发育异常等风险因素和疾病的筛查、诊断、干预。落实国家免疫规划,提高疫苗接种率,加快推进疫苗接种全程数字化,为适龄女生免费接种人乳头瘤病毒疫苗。加强儿童健康管理,减少儿童残疾和死亡,进一步预防和控制儿童出生缺陷。常态化开展心理健康教育辅导活动,为儿童和家庭提供心理咨询和疏导服务,加强中小学校心理咨询室建设,并按照师生比不少于1:800配备心理专兼职教师。建立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学生心理健康状况动态监测机制,建立“一生一档”心理成长档案,全面建立“班级(宿舍)—年级—学校—家庭”心理健康四级预警网络,每学期为每名学生至少安排1次心理健康评估,每年开展“心理健康六个一”活动。加强青春健康教育阵地建设。开展“健康家庭”建设活动,建设家庭健康服务中心,推动家庭健康指导员队伍建设,加强儿童健康管理,降低儿童三项死亡率,规范预防接种和防治龋齿,降低肥胖发生率,儿童新发近视率明显下降。完成区级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标准化建设,区级孕产妇救治中心救治能力进一步提升。落实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实现0–15岁重点保障残疾青少年儿童应救尽救,开展0–6岁儿童孤独症筛查干预及0–8岁康复救助服务。到2025年,建立区级优生优育指导中心和“向日葵亲子小屋”;实现产前筛查机构及婚检婚登机构紧邻设置全覆盖,婴儿死亡率控制在4.0‰以下,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控制在6‰以下,以镇(街道)为单位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90%以上;家庭健康指导员实现村(社区)全覆盖,10%以上的家庭健康指导员经规范化培训并考核合格。〔责任单位:区卫健委、区财政局、区教体局、区妇联、区残联各镇(街道)〕

10.扩大儿童医疗资源供给。提升妇幼健康服务能力,加强儿科(含新生儿科)、产科、儿童保健科等重点学科建设,实现建有1所区级公办标准化的妇幼保健机构。打造区妇幼保健院、水南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一批儿童友好医院示范点。做好儿童的医疗保障工作。强化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综合保障,严格执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及时将医保目录内的儿童药纳入医保报销,减轻参保儿童的医疗费用负担。对符合重大疾病救治病种的患儿应救尽救,将我区参保儿童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保障范围,按规定落实“儿童两病”(白血病和先天性心脏病)等重大疾病保障水平。推进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到2025年,广东省人民医院赣州医院新院区全面建成投入使用。〔责任单位:区卫健委、区发改委、建兴控股集团、市医保局直属分局各镇(街道)〕

11.丰富儿童文化服务供给。合理规划文化设施布局,进一步扩大公共文化设施向儿童开放服务范围、推动各类公益性活动场所对儿童免费或优惠开放。鼓励旅游景区景点等公共场所适当放宽对儿童免票或半价票身高的要求。依托“虔城家教”“虔小科”“童心港湾”等品牌,组织面向儿童的科学普及、阅读推广、文艺演出、展览游览等活动,加强对不同年龄阶段儿童使用网络的分类教育指导,每年面向儿童举办各类文体演出、展览和赛事活动不少于20次,覆盖儿童人群数量逐年上升。制作和传播面向儿童的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精神文化产品,宣传积极向上的儿童形象。〔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文广新旅局、市自然资源局章贡分局、区城管局、区教体局、团区委各镇(街道)〕

12.加强儿童大数据服务。围绕数字化改革和科学管理,依托政务云、大数据交换平台等,满足儿童发展管理需要。完善与儿童友好发展有关的统计指标和分性别、分地域统计指标,逐步纳入本区和相关部门常规统计。开展儿童发展规划统计监测工作,建立完善数据库和开展统计分析监测,加强实时监测预警功能。〔责任单位:区行政审批局、区教体局、区民政局、市医保局直属分局、区残联、区妇儿工委办、区工信局、区统计局〕

(三)推进权利保障友好,完善公益普惠儿童福利体系

13.完善儿童医疗保障服务。做好儿童基本医疗保障工作,强化基本医保、大病保险与医疗救助三重制度医疗保障体系的综合保障功能,巩固提高儿童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覆盖率。加强对儿童罕见病和重大疾病的医疗救助,按省、市相关规定将患重大疾病的儿童纳入医疗救助范畴。落实孤儿、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基本医疗保障政策,实施分类救助。促进各类医疗保障互补衔接,加快发展面向不同年龄阶段儿童的商业健康保险,降低患病儿童家庭医疗费用负担。〔责任单位:市医保局直属分局、区民政局〕

14.关爱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落实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补贴)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实施“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项目、“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和困境儿童监护状况评估。完善残疾儿童康复服务制度,实施孤儿医疗康复项目。优化完善社会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家庭走访、监护评估、家庭培训和监护保护制度。落实收养登记服务规范、完善收养登记管理,落实收养评估制度。推动儿童福利机构优化提质和创新转型,积极推进儿童福利机构达到定点康复机构标准,实现区域福利机构资源共享,提升儿童福利机构的孤残儿童服务水平。到2025年,实现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率保持100%,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医助学全覆盖。〔责任单位:区残联、区民政局、区卫健委各镇(街道)〕

15.加强残疾儿童康复服务。建立儿童残疾筛查工作机制,实施早期筛查项目,建立孤独症儿童三级筛查网络。完善筛查档案和信息共享平台,儿童残疾早期筛查率达到100%,每年开展相关项目不少于2个。落实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适时扩大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年龄范围、合理提高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标准,进一步增加康复服务供给,确保残疾儿童得到及时有效的康复服务。鼓励公办机构开展儿童康复业务,支持社会力量举办残疾儿童康复机构,强化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定点服务机构规范化管理。支持儿童福利机构增加和完善康复功能,提高康复医疗服务能力。〔责任单位:区残联、区民政局、区卫健委各镇(街道)〕

16.加强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开展全区儿童督导员、村(社区)儿童主任轮训,摸清重点儿童底数,建立台账,按照“一人一策”分类开展精准帮扶。加大定期走访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家庭的频次和力度,开展“3+N”关爱保护行动,分类、动态管理农村留守儿童台账。加大困境儿童基本生活、医疗、教育等救助力度,进一步推进教育资助政策和义务教育阶段“两免一补”政策。将符合条件的困境儿童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等社会救助范围。加强对生活困难家庭重病、重残儿童的生活保障和医疗救助工作。加强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流动儿童关爱保护。实施“情暖童心,相伴成长”关爱服务项目。深入推进教育帮扶,出台政策减免贫困家庭课后服务费用。开展“最美儿童主任”评选表彰,广泛开展家庭监护评估等适合困境儿童特点和需求的关爱、帮扶、维权等服务。〔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教体局、区残联、区妇联、市公安局章贡分局、团区委、区司法局〕

17.推进特殊儿童群体关爱保护。完善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体系,强化家庭监护主体责任,提高监护能力,巩固和强化家庭监护主体责任。加强留守儿童法治教育、安全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学校优先满足留守儿童寄宿需求。发挥群团组织作用,做大做响“茵子姐姐”“童心港湾”品牌,加强对留守儿童心理、情感、行为和安全自护的指导服务。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留守儿童关爱服务。〔责任单位:区妇联、团区委、区城管局、章贡生态环境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卫健委、区教体局、区文广新旅局、建兴控股集团、区文旅集团各镇(街道)〕

(四)推进成长空间友好,提升城市空间品质和服务效能

18.推进城市公共空间适儿化改造。严格落实儿童友好街区、社区、道路以及公园、公共图书馆、文化馆、体育场所、医院、学校等公共空间建设指引和标准体系,结合城市更新加强各类服务设施和场地适儿化改造,将社区儿童室内外活动场地纳入老旧小区、棚户区改造范围。建设适合儿童的服务设施和标识标牌系统,推动建筑面积超过一万平方米或者日人流量超过一万人的公共场所建设母婴室、儿童厕位及洗手池、儿童休息活动区等。到2025年打造万象城、赣州招商花园城等儿童友好商圈(城市综合体)6个,打造孟衙巷街区、红杉里街区等儿童友好街区6个。〔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区商务局、区市监局、市自然资源局章贡分局、区城管局、区文广新旅局、区教体局、区卫健委、区交通运输局各镇(街道)〕

19.改善儿童安全出行体验。制定儿童友好出行系统建设指引,完善城市爱心斑马线、安全步道、慢行系统、公交站台建设,优化校园周边步行线路规划和人行设施,统筹实施“点亮背街小巷”工程,提供安全舒适的出行体验,创造有趣的出行空间。加快完善城市天桥及地下通道等过街无障碍设施建设。加强交通安全教育和宣传,提高儿童安全出行能力,全区每所学校每学期开展儿童安全出行教育不少于2次。到2025年,打造步行巴士3个、爱心斑马线不少于3条、爱心驿站不少于3个,在公交车辆内设置爱心专座。〔责任单位:市交警支队直属大队、区交通运输局、区城管局、区教体局、区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局章贡分局各镇(街道)〕

20.拓展儿童人文参与空间。优化儿童阅读环境及空间,加强图书馆、文化馆少儿专区建设,提升公共图书馆面向儿童服务水平,推动各级公共图书馆提供残疾儿童盲文和有声读物等阅读服务。深化儿童校外活动场所建设,建成章贡区儿童校外活动中心等示范项目。发挥中共华南分局会议旧址、楼梯岭会议旧址等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对儿童的教育作用。新建城市居住小区同步规划建设城市书屋等阅览设施。积极举办章贡儿童成长博览会、艺术成果展等专题展览,面向儿童开展讲座、教育、科普和其它活动。鼓励学校与美术馆、博物馆、音乐厅等共建校外美育教育基地,提高儿童美育能力。鼓励学校与图书馆、文化馆、美术馆、博物馆、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家教家风基地等共建校外教育基地,加强儿童劳动教育、课外实践、科技体验、素质拓展等校外活动场所设施建设。〔责任单位:区文广新旅局、区住建局、区民政局各镇(街道)〕

21.开展儿童友好自然生态建设。建设健康生态环境,推动开展城市儿童活动空间生态环境风险识别与评估评价。在规划建设城市公园、社区公园、自然公园中开辟拓展儿童活动区域,推动建设具备科普、实践等多功能体验的自然教育基地。广泛开展环境保护、垃圾分类教育和宣传,推进生态环境科普基地和中小学环境教育社会实践基地建设。每年在世界环境日、全国低碳日等重大节点开展儿童环保主题活动,普及自然生态、“双碳”和垃圾分类等知识,强化儿童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把生态文明教育纳入中小学、幼儿园教学计划,开展儿童环保主题活动,培养儿童生态文明意识。配合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章贡大队开展文化市场专项整治行动。拓展乡村旅游儿童参与空间,到2025年,每年打造不少于1个绿色、生态的儿童友好生态休闲旅游地。〔责任单位:区住建局、章贡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局章贡分局、区城管局、市林业局章贡分局、区文广新旅局、区教体局〕

22.提升灾害事故防范应对能力。推动落实儿童密集场所安全主体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在制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时优先考虑儿童特殊需求,有效防范应对各类灾害事故风险。制定儿童防护用品标准,建立家庭应急物资储备儿童目录。强化儿童防灾减灾安全教育工作,建设防灾减灾科普宣传教育专区,开展学校安全教育实践基地建设和应急演练,增强儿童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全区每所学校每学期至少开展2次宣教活动和安全演练。创建1所区级地震科普示范学校。〔责任单位:区应急管理局、区教体局各镇(街道)〕

(五)推进发展环境友好,优化儿童健康成长社会环境

23.培养健康向上的精神文化。鼓励创作符合儿童特点的优秀文化作品,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统筹推进思政课一体化建设,完善中小学德育体系内容。组织开展优秀传统文化进校园、进课堂活动,深入开展共青团、少先队实践活动。加强劳动教育、全民国防教育、法治教育、安全教育、科普教育,开展“五红”培根铸魂、“我们的节日”、红色研学、“少年军校暑期夏令营”、“少年警校训练营”、“红领巾寻访”、少先队实践活动等。开展“艺动章贡”“一村一歌”特色文化活动,实施“新时代好少年”“童心向党”系列活动,营造致敬楷模、学习先进、弘扬美德的浓厚氛围。推动学校德育工作规范化,建立健全劳动教育培养体系,培育打造中小学思想政治课名师工作室,落地落实立德树人培养机制。〔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教体局、区文广新旅局、团区委、区文联、区融媒体中心各镇(街道)〕

24.推进家庭家教家风建设。深入实施家家幸福安康工程,建设文明家庭、实施科学家教、传承优良家风。深化最美(文明)家庭选树、“虔城好家风”等主题活动,培育家风家教创新实践基地,开展宣传教育实践活动。构建家庭社会协同育人体系,完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孵化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机构,壮大从事家庭教育工作的专业人才队伍,开发家庭教育公共服务产品,指导家庭、学校、社区开展有关家庭教育的各种实践活动。发挥“茵子姐姐”家庭教育服务作用,依托区家庭教育指导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开展“虔城家教”活动举办家长培训讲座和咨询服务,增强家庭监护责任意识和能力。依托寻找最美家庭等活动,引导家庭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为未成年人成长营造良好的家庭环境和氛围。积极开展家校社协同育人和示范校创建,建设20所江西省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创新实践试点学校。到2025年,在全区打造家风家教示范基地2个,建成20个覆盖学校、社区、小区的示范家长学校、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家庭关爱驿站。〔责任单位:区妇联、区委宣传部、区教体局、区关工委、区融媒体中心,各镇(街道)〕

25.持续净化网络环境。加强网络环境保护,强化网络平台责任,依法坚决打击和制止中小学生网络欺凌,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在公益性文化场所和儿童活动场所建设公共电子阅览室,为儿童提供公益性上网服务。深入推进“扫黄打非”,大力扫除危害儿童身心健康的淫秽色情低俗、暴力恐怖迷信等有害出版物及信息。及时整治网络游戏、视频、直播、学习类移动应用软件传播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有害信息。健全防范青少年沉迷网络工作机制。加大儿童用户量集中的网络平台日常监管,规范涉及儿童相关网站管理,压实互联网企业维护网络环境责任。配合市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平台,建立未成年人网络举报渠道,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加强教育宣传引导,常态化开展以案释法,提升中小学生上网技能、安全防护、信息甄别等方面的网络素养,提高网络安全意识。〔责任单位:区委网信办、区委宣传部、区文广新旅局、市公安局章贡分局,各镇(街道)〕

26.筑牢安全发展屏障。健全和完善校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深化少年警校建设,推进“护苗行动”,加强校园、校舍和校车安全管理。探索制定儿童伤害预防和控制地方条例,制定实施章贡区儿童伤害防控行动计划。严厉打击“校园贷”“套路贷”等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活动。加强婴幼儿配方乳粉销售监督管理,加大婴幼儿乳粉产品抽检监测及处罚力度。落实食品安全校(园)长负责制,保障在校学生安全营养用餐。强化儿童用品安全监管。开展儿童权利保护法治宣传教育。加大对儿童专用药品质量监督和抽检监管力度,确保儿童药品质量安全。加强未成年人安全守护,全面建立家庭、政府、学校尽职尽责,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体系,到2025年,全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覆盖率达到100%。〔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市公安局章贡分局、区教体局、区市监局、区司法局〕

27.防止儿童意外和人身伤害。健全儿童事故预防和处置机制,建立并落实儿童伤害及时发现、强制报告和响应机制。落实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监督落实“一号检察建议”,召开章贡区落实侵害未成年人强制报告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并落实报告流程与处理机制,监督支持有关部门落实入职查询违法犯罪信息制度,从业禁止制度,增强儿童保护合力。针对侵害未成年人人身安全事件,开通人身安全保护令“绿色通道”,支持配合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执行,发挥保护令救济和干预的实际效果。及时受理、依法查处儿童失踪案件和拐卖儿童犯罪案件,打击使用童工等违法行为。定期开展防治学生欺凌专项调查,建立校园安全网上巡查机制,及时开展学生欺凌早期预警,健全事中处理、事后干预机制。完善未成年人防性侵、反家庭暴力等多部门联动机制。完善落实预防、打击、救助、康复为一体的反拐工作长效机制。实施青少年毒品预防教育工程。〔责任单位:市公安局章贡分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教体局、区卫健委、区妇联、区司法局,各镇(街道)〕

28.提高儿童遭受伤害的紧急救护能力。推行儿童家庭安全防控指南,提高儿童的自护自救、防灾避险的意识和能力。广泛宣传儿童紧急救援知识,开展急救知识进校园活动,普及心肺复苏、烧烫伤处理等急救技能,提升紧急救援技能。在学校、商场等公共场所适当配备儿童专用急救设施设备。完善紧急医学救援网络,提升院前急救能力,加强与院内急诊的有效衔接。完善儿童伤害监测系统,建立区级儿童暴力监测系统,加强数据共享、监测、分析、评估与利用。〔责任单位:区应急管理局、区教体局、区卫健委、市公安局章贡分局〕

29.积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实施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分级干预机制。定期召开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专项工作会议,加大“双零社区”创建力度,加强对重点青少年人员管理。加大学校法治副校长选配力度,举办模拟法庭活动,开展“法治乡村行”“法治心育进千校”等法治巡讲活动,每年开展儿童保护普法与宣教主题活动不少于10次。鼓励和支持社工、心理老师、家庭教育讲师等人员参与涉案未成年人帮教关爱及家庭教育指导工作,推进未成年人保护法社会支持体系建设,加强提升专门学校和专门教育工作,发挥教育矫治作用。对涉罪未成年人坚持依法惩戒与精准帮教相结合,依法落实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帮助未成年人顺利回归社会,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健全完善儿童法律援助工作网络,明确协同机制与援助方式。〔责任单位:区教体局、区司法局、区委政法委、区检察院、市公安局章贡分局、区法院、区民政局、团区委、区妇联、区关工委,各镇(街道)〕

(六)推进儿童友好建设示范试点建设

30.大力发展儿童友好产业。做强儿童友好文旅产业,结合乡村振兴战略,重点做好赣州极地海洋世界、赣州方特等儿童友好文旅产业,依托全区文化旅游资源、乡村旅游产业基础,制定旅游精品线路,编制儿童研学、亲子旅行地图,每年策划开展红色研学、劳动教育、实践体验等儿童友好文旅主题活动各领域不少于2次。支持宠物经济产业做大做强,举办“萌宠大赛”等科学实践活动,建设宠物经济直播基地,引导儿童树立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新发展理念。配合市级部门开展儿童友好产业展示路演活动,每年开展不少于1次。每年培育一批儿童友好示范企业。〔责任单位:区工信局、章贡高新区管委会、区市监局、区农业农村局、区行政审批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文广新旅局、区教体局、团区委、区文旅集团,各镇(街道)〕

31.推进儿童友好社区建设。加强社区儿童“微空间”建设,鼓励社区打造儿童“游戏角落”,提供适龄儿童步行路径和探索空间。完善社区基础设施,改造社区儿童生活环境及空间,合理增设室内外安全游戏活动设施。发挥“儿童之家”“童心港湾”作用,整合社区资源,提供儿童友好社区公共服务。积极探索儿童友好社区建设模式,形成可推广、可复制、可持续发展的长效运营机制。2023年打造五指峰路社区、红环路社区等儿童友好社区5个,到2025年,打造儿童友好社区不少于20个。〔责任单位:区妇儿工委办、区发改委、区住建局、区城管局、区民政局、市自然资源局章贡分局、区妇联、团区委,各镇(街道)〕

32.创建示范性儿童友好单位。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率先创建一批儿童友好学校、医院、公园、场馆、商圈、企业、镇(街道)等儿童友好示范单位,将儿童优先理念落实到公共政策制定、公共设施建设、公共服务供给各方面,推动儿童优先理念更加深入人心,不断增强政府部门和社会公众保障儿童权利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责任单位:区妇儿工委办、区教体局、区卫健委、区文广新旅局、区住建局、区城管局,各镇(街道)〕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发改委、区妇儿工委办、区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局章贡分局等统筹协调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工作,按照国家和市级要求,做好儿童友好城市建设、认定、评估、监测等工作。各行业主管部门按职能开展相关领域儿童友好行动,制定实施方案、标准体系、设计导则或建设指南。区直、驻区有关单位要把建设儿童友好城市作为重要工作任务,切实加强领导,建立工作协调机制,统筹协调推进,确保任务有落实、见成效。〔责任单位: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相关单位〕

(二)完善政策支持。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加大儿童友好城市建设支持力度。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对符合条件的儿童服务设施项目,积极争取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统筹资金做好儿童友好城市建设资金保障工作。强化公益普惠类儿童服务项目规划用地保障,优先保障用地需求和有效供给。鼓励利用闲置资源、盘活存量等方式发展儿童服务。探索以购买服务、租金减免等方式发展普惠性儿童服务。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吸纳专业力量、引进社会资本,多渠道支持儿童友好城市建设。〔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区妇联、市自然资源局章贡分局,各镇(街道)〕

(三)分类分批推进建设。建立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培育机制,积极争取友好城市创建。鼓励从儿童友好社区建设起步,以点带面夯实基础。加快建设一批儿童友好示范单位。〔责任单位: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相关单位,各镇(街道)〕

(四)加强监测评估。结合国家儿童友好城市建设评估指标体系,适时调整完善政策措施。及时收集、整理、分析儿童数据信息,对本区儿童发展整体情况实施动态监测。探索制定符合章贡特点的儿童友好城市建设标准和分领域建设指南制定,开展建设情况评估。〔责任单位:区妇儿工委办、区发改委、区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局章贡分局〕

(五)强化宣传交流。开展儿童友好城市公益宣传,鼓励儿童参与宣传海报和LOGO设计,提高公众知晓度和参与度,把儿童友好的理念向全社会推广。总结本区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经验,推广具有显著示范效应的建设模式。〔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文广新旅局、区发改委、区妇儿工委办,各镇(街道)〕

附件:1.赣州市建设国家儿童友好城市实施方案(2023-2025

年)章贡区任务分解表

2.章贡区建设国家儿童友好城市试点重大项目清单

3.六个友好、八类试点单元创建牵头单位


附件1

赣州市建设国家儿童友好城市实施方案(2023-2025年)章贡区任务分解表

具体目标

行动

任务

具体内容

责任单位

(第一个为牵头单位)

(一)推进社会政策友好

1.构建儿童友好政策体系

(1)开展儿童发展现状需求研究

围绕章贡区儿童发展现状、儿童生存和发展需求及落实情况开展儿童友好研究和重大专题研究,为儿童优先相关政策的制定实施提供高质量咨询意见和专业技术支持。整合儿童发展各领域专家资源,加强儿童友好研究人才队伍建设,成立儿童友好专家委员会。

区发改委、区妇儿工委办、区住建局、区教体局、区卫健委、区民政局、区工信局,各镇(街道)以及涉及儿童政策友好的相关单位

(2)加强儿童友好规划引领

编制《赣州市章贡区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实施方案(2023-2025年》,将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纳入全区“提高民生品质行动”,将儿童友好纳入教育、卫生、文化、体育、食品、药品、社会福利等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年度重点工作,各级政府大力实施促进儿童发展的民生实事,在重大决策中引入儿童影响评价,实现儿童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同步规划、同步实施。保障儿童事业发展和儿童友好城市建设所必需的工作经费。

区发改委、区妇儿工委办、区住建局、区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章贡分局、区卫健委、区城管局、区民政局、区教体局、区文广新旅局、区市监局、团区委、区妇联,各镇(街道)以及涉及儿童政策友好的相关单位

(3)探索应用数字化手段创新儿童工作方式方法

围绕数字化改革和科学管理,依托政务云、大数据交换平台等,实现党政各部门协同共建共享,探索应用数字化手段创新儿童工作方式方法,推动场景化应用,满足儿童发展管理需要。持续推动儿童数字化场景建设,提供儿童入学网上申报服务。

区行政审批局、区发改委、区妇儿工委办、区委网信办、区教体局、区卫健委、市公安局章贡分局、区统计局,各镇(街道)

(一)推进社会政策友好

2.城市规划建设体现儿童视角

(4)将儿童友好理念和内容纳入国土空间规划

积极推行“1米高度看城市”儿童视角,推进儿童友好理念和儿童服务及活动设施纳入国土空间规划,积极探索建立儿童参与国土空间规划相关机制。严格落实《赣州市中心城区10分钟便民生活圈专项规划》,完善城市功能布局,优化公共空间设计,推进城市建设体现儿童身心发展特点,满足儿童服务和活动需求。

市自然资源局章贡分局、区住建局、区城管局,各镇(街道)

(5)完善、执行各类儿童友好空间与设施规划建设标准

根据城市建设需要和儿童成长需求,完善并执行社区、学校、医院、图书馆、公园、安全出行、母婴室、儿童参与、实践基地等各领域儿童友好空间与设施规划建设标准,每年开展1次专题研究,推进儿童友好科学化、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区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局章贡分局、区城管局、区交通运输局、章贡生态环境局、区文广新旅局、区卫健委、区教体局,各镇(街道)

3.推动儿童参与融入城市社会生活

(6)建立健全儿童参与公共活动和公共事务机制

建立健全儿童参与公共活动和公共事务机制,开展儿童代表选任制度试点,培养儿童领导力,推动建立儿童社区参与长效机制。尊重儿童的独立人格,将儿童视角纳入城市治理决策体系,引导儿童参与工作的常态化、规范化有序开展。涉及儿童的重大事项听取儿童意见,保障其知情权、表达权和参与权。针对儿童议事会成员和工作人员,每年组织不少于2次儿童参与专题培训。

团区委、区妇联、区教体局、区民政局,各镇(街道)

(7)培育各级各类儿童议事会组织

扩大儿童参与的受众面,培育各类儿童观察团,增强儿童参与公共事务意识,探索建立儿童需求从表达到落实的全流程及长效机制。推动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实现少工委建设全覆盖,建立校外少先队组织,以社区为单位,成立社区少工委。

团区委、区妇联、区教体局、区民政局,各镇(街道)

(8)开展系列学校和社会儿童参与主题活动

举办儿童友好系列品牌活动,如少年儿童社会实践营、六一儿童艺术节、儿童友好社区日、书画展、阅读主题活动等,为儿童提供学习、实践、交流和展示的平台,提升儿童参与能力和水平,向社会公众普及推广儿童友好理念。

区妇联、团区委、区教体局、区关工委,各镇(街道)

(一)推进社会政策友好

4.发动社会力量支持儿童发展

(9)开展关爱帮扶活动

培育为儿童服务的社会组织、儿童社会工作人才、少先队校外辅导员和志愿者队伍,积极开展“圆梦微心愿”“宝贝出村”“爱心助学”“春蕾计划”等各项关爱帮扶活动,维护儿童权益,关心下一代成长。

区妇联、团区委、区民政局、区残联、区教体局、区关工委,各镇(街道)

(10)将儿童保护与服务项目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

争取上级主管部门申请把儿童保护与服务项目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2023版,同时会向社会进行公示。

区财政局

(11)支持社会组织和企业开展儿童公益慈善活动

动员社会力量、支持社会组织和企业开展儿童公益慈善活动,每年实施不少于10次儿童公益慈善活动。

区民政局、团区委、区妇联、区关工委,各镇(街道)

(二)推进公共服务友好

5.支持普惠托育服务发展

(12)加快发展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

建成至少1所公办规范化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或综合性托育服务中心。到2025年,每千常住人口托位数达到4.5个,普惠性婴幼儿照护机构占60%以上,乡镇(街道)公办婴幼儿照护机构实现全覆盖。建立婴幼儿入托补贴制度,鼓励托育机构降低收费标准,大力发展公办或普惠性托育机构。打造社区托育中心、“亲子小屋”,鼓励有条件的公共医疗卫生机构利用现有资源探索“医育结合”。

区卫健委、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各镇(街道)

(13)加强婴幼儿早期发展指导

为家长及婴幼儿照护者提供科学养育、早期发展科普服务,增强家庭科学育儿能力。在有关院校、中职学校开设婴幼儿托育与管理专业,将育婴员、保育员纳入政府职业技能培训计划。到2025年,婴幼儿早期发展知识普及率达到80%以上,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从业人员持证率达到80%以上。

区卫健委、区教体局、区人社局,各镇(街道)

(14)支持父母脱产照护婴幼儿

全面落实国家和省有关产假、配偶陪护假、育儿假等政策,落实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政策规定,落实就业扶持政策,规范各类单位用工行为,加强对女性劳动者的权益保障。

区卫健委、市医保局直属分局、区人社局、区总工会,各镇(街道)

(二)推进公共服务友好

5.支持普惠托育服务发展

(15)做好妇幼健康服务

为婴幼儿家庭开展新生儿访视、儿童系统管理、生长发育监测、预防接种、疾病防控、喂养护理及常见病防治、意外伤害预防等服务,每年开展家庭科学育儿指导服务。

区卫健委,各镇(街道)

(16)推进公共场所母婴室建设

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商场、医院、休闲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建设母婴室,支持用人单位为哺乳女职工提供休息、哺乳用房等母婴设施。

区卫健委,各镇(街道)

6.促进基础教育均衡发展

(17)学前教育普及普惠

完善普惠性学前教育布局规划和保障机制,加大城市公办园建设力度,发展一批优质普惠民办园,落实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政策。到2025年,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为93%,在园幼儿占比达90%。

区教体局、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各镇(街道)

(18)优化城乡中小学布局规划,促进教育均衡发展

编制《章贡区教育设施专项规划(2023-2035年)》,推进教育项目建设,推动教育资源配置更加科学合理。到2025年,新(改、扩)建一批学校,新增公办学位。支持普通高中特色发展,提升职业教育质量。

区教体局、市自然资源局章贡分局、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各镇(街道)

(19)建立特殊儿童教育保障机制

制定《“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方案》,推进特教学校达标建设,形成以随班就读为主体、以特殊教育学校为骨干、以送教上门为辅助的办学格局。到2025年,实现区办有1所特教学校。

区教体局、区残联,各镇(街道)

(20)保障随迁子女平等接受教育权利

制定《年度随迁子女就学工作方案》,落实“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加强学籍管理,做好动态监测,防止失学辍学。

区教体局、市公安局章贡分局,各镇(街道)

(21)落实“双减”政策,打造儿童友好“五育并举”示范学校

推进义务教育“双减”一号工程,强化学校教育主阵地作用,提高学校课堂教学质量,加强校外教育规范化管理,打造儿童友好“五育并举”示范学校10所。

区教体局,各镇(街道)

(22)建立校家社协同育人机制

出台《章贡区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 推进家庭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构建校家社协同育人机制。到2025年,在全区打造家风家教示范基地2个,建成20个覆盖学校、社区、小区的示范家长学校、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家庭关爱驿站。

区妇联、区教体局,各镇(街道)

(二)推进公共服务友好

6.促进基础教育均衡发展

(23)加强教育体育局,推进以青少年足球为代表的“1+3+N”体教融合示范区建设

到2025年,在全区建设8所校园足球特色学校、2所以上其他体育特色学校。

区教体局,各镇(街道)

(24)加强综合实践、劳动教育

到2025年,创建1个以上区级研学实践教育基地。

区教体局,各镇(街道)

(25)配齐音体美教师,上好音体美劳课程

到2025年,配齐音体美教师,全区开齐开足体美劳课程的学校比例达100%,上好音体美劳课程,各地各校提供场地场馆、器材设施、专用教室等条件保障。

区教体局、区人社局,各镇(街道)

7.提升儿童健康服务水平

(26)健全出生缺陷防治网络

构建完善覆盖婚前、孕前、孕期、新生儿和儿童各阶段的三级出生缺陷防治体系。为全区新生儿免费提供出生缺陷防控服务。到2025年,实现产前筛查机构及婚检婚登机构紧邻设置全覆盖。推进母乳喂养促进行动。

区卫健委,各镇(街道)

(27)关注儿童心理健康,加强青春健康教育阵地建设

完善儿童心理健康服务体系,依托区青少年校外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站、区心理咨询服务协会等,常态化开展心理健康教育辅导活动,为儿童和家庭提供心理咨询和疏导服务。建立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学生心理健康状况动态监测机制,建立“一生一档”心理成长档案,每学期为每名学生至少安排1次心理健康评估,每年开展“心理健康六个一”活动。加强青春健康教育阵地建设。

区教体局、区委宣传部、区卫健委、区妇联,各镇(街道)

(28)建立优生优育服务体系

广泛开展优生优育进万家活动,建立优生优育服务体系,实施生命早期1000天健康计划,建立儿童健康科普专家库,开展家庭科学育儿主题科普活动,每年科普人数不少于500人,到2025年,建立区级优生优育指导中心和“向日葵亲子小屋”。

区卫健委,各镇(街道)

(二)推进公共服务友好

7.提升儿童健康服务水平

(29)加强危重孕产妇、新生儿救治中心标准化建设

到2025年,完成区级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标准化建设,区级孕产妇救治中心救治能力进一步提升。

区卫健委,各镇(街道)

(30)开展“健康家庭”建设活动

开展“健康家庭”建设活动,建设家庭健康服务中心,推动家庭健康指导员队伍建设,加强儿童健康管理,降低儿童三项死亡率,规范预防接种和防治龋齿,降低肥胖发生率,儿童新发近视率明显下降。到2025年,家庭健康指导员实现村(社区)全覆盖,10%以上的家庭健康指导员经规范化培训并考核合格。

区卫健委、区教体局、区妇联,各镇(街道)

(31)落实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

实现0-15岁重点保障残疾青少年儿童应救尽救,开展全区0~6岁儿童孤独症筛查干预及0-8岁康复救助服务。

区残联、区卫健委,各镇(街道)

(32)为适龄女生免费接种人乳头瘤病毒疫苗

为具有章贡区学籍或户籍,初中年级未接种过人乳头瘤病毒疫苗(HPV疫苗)且实际接种第一剂次疫苗时未满14周岁的女生免费接种HPV疫苗。

区卫健委、区财政局、区教体局、区妇联,各镇(街道)

8.健全儿童医疗保障

(33)推进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

到2025年,广东省人民医院赣州医院新院区全面建成投入使用。

区发改委、区卫健委、建兴控股集团

(34)提升妇幼健康服务能力

加强儿科(含新生儿科)、产科、儿童保健科等重点学科建设,实现建有1所区级公办标准化的妇幼保健机构。打造儿童友好医院示范点。

区卫健委,各镇(街道)

(35)做好儿童的医疗保障工作

强化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综合保障,严格执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及时将医保目录内的儿童药纳入医保报销,减轻参保儿童的医疗费用负担。对符合重大疾病救治病种的患儿应救尽救,将我区参保儿童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保障范围,按规定落实“儿童两病”(白血病和先天性心脏病)等重大疾病保障水平。

市医保局直属分局、区卫健委,各镇(街道)

(二)推进公共服务友好

9.丰富儿童文体服务供给

(36)推动各类文体场馆向儿童免费或普惠开放

合理规划文体设施布局和功能,推进区图书馆、文化馆等各类文体场馆向儿童免费或普惠开放。

区文广新旅局、区财政局、区教体局、区文旅集团,各镇(街道)

(37)组织开展各类文体演出、展览和赛事活动

围绕儿童健康成长成才,组织开展面向儿童的阅读推广、文艺演出、展览游览和体育赛事等活动,促进国际国内交流,提升儿童国际视野。每年面向儿童举办各类文体演出、展览和赛事活动不少于20次,覆盖儿童人群数量逐年上升。

区教体局、区文广新旅局,各镇(街道)

(38)普及发展青少年健身运动

普及发展青少年健身运动,培养儿童体育运动兴趣爱好,让更多儿童经常性参与体育锻炼,保障体育活动时间每天不少于1小时。

区教体局,各镇(街道)

(39)加强儿童体质监测

制定儿童体质监测指标体系与干预机制,加强人员队伍建设。

区卫健委、区教体局,各镇(街道)

(三)推进权利保障友好

10.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关爱行动

(40)保障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

加强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动态管理,每年开展排查摸底。落实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补贴)标准自然增长机制,逐步提高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标准。

区民政局、区教体局,各镇(街道)

(41)实施助医助学项目

实施“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项目、“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和困境儿童监护状况评估等工作,进一步提升儿童福利服务水平。

区民政局、区教体局、区卫健委,各镇(街道)

(42)做好收养家庭走访和实施评估制度

优化完善家庭走访、监护评估、家庭教育和救助保护制度。

区民政局,各镇(街道)

(43)推进收养登记管理与评估制度

加强收养登记管理,完善收养信息库,规范收养评估工作,保障被收养人的合法权益。

区民政局,各镇(街道)

(44)推进儿童福利机构转型升级

推动非区域性儿童福利机构的工作重心向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延伸,履行民政部门委托的未成年保护职责。推广家庭式养育模式。

区民政局、区残联,各镇(街道)

(三)推进权利保障友好

11.残疾儿童康复服务行动

(45)加大残疾儿童早期筛查力度

建立儿童残疾筛查工作机制,实施早期筛查项目,建立孤独症儿童三级筛查网络。完善筛查档案和信息共享平台,儿童残疾早期筛查率达到100%,每年开展相关项目不少于2个。

区卫健委、区残联、区民政局,各镇(街道)

(46)提升残疾儿童康复服务能力

实施残疾预防、早期筛查、诊疗康复救助项目,完善高危儿管理三级诊疗体系,做好残疾儿童两项补贴发放工作,贯彻落实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和专项救助政策,配合做好医疗救治工作,探索残疾儿童一体化服务保障体系。

区残联、区民政局、区卫健委,各镇(街道)

(47)鼓励公办机构开展康复业务

深入推进残疾儿童康复机构协议管理工作,鼓励公办机构对残疾儿童进行康复评估、制定康复方案,组织实施康复救助,支持儿童康复机构规范发展。鼓励采取多种形式加强与其他专业康复机构、医疗机构合作,选送康复专业技术人员参加上级残联组织的专业人才培训,提升机构康复人员专业水平。每年在残疾预防日、世界孤独症日、唐氏综合征日等节点加大残疾预防宣传和文化教育服务力度。

区残联、区民政局、区卫健委,各镇(街道)

12.困境儿童分类保障行动

(48)加强困境儿童分类管理

按照一人一档案的要求,建立困境儿童信息台账,实行动态管理,定期上门查访,重点加强针对困境儿童及其家庭的精准化、常态化救助帮扶。

区民政局、区残联、团区委、区妇联,各镇(街道)

(49)搭建未成年人信息化保护工作平台

镇(街)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覆盖率达100%,加强未成年人保护热线和信息平台建设,建立健全区、镇(街道)、村(居)三位一体流转机制,确保困境儿童个案早发现、早报告、早干预。

区民政局、团区委、区妇联,各镇(街道)

(50)建立健全分层分类的儿童福利保障体系,完善探访关爱制度

建立健全分层分类的儿童福利保障体系,完善探访关爱制度,及时帮助社会散居孤儿、家庭寄养儿童、困境儿童、留守儿童等解决突发性、紧迫性困难和问题。儿童督导员每月至少一次主动向辖区内儿童主任问询了解情况,儿童主任每月至少走访一次辖区困境儿童家庭,帮助符合条件的儿童申请相关保障。关爱留守儿童,引导留守儿童父母返乡就近就业就业创业。

区民政局、区残联、区人社局、团区委、区妇联,各镇(街道)

(三)推进权利保障友好

12.困境儿童分类保障行动

(51)加强流动儿童和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力度

开展流动儿童和流浪未成年人的信息登记和跟踪监测,完善因突发事件影响造成监护缺失儿童救助保护制度措施。

区民政局、团区委、区妇联,各镇(街道)

(52)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困境儿童保障工作

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或者发动广大企业、公益慈善、社区志愿者队伍参与志愿服务等方式,吸纳社会力量为困境儿童及其家庭提供服务。完善志愿者管理制度,做好信息登记、培训、记录、激励等工作,形成常态化、规范化机制。

区民政局、团区委、区妇联、区残联,各镇(街道)

(四)推进成长空间友好

13.公共空间适儿化改造行动

(53)推进公共空间适儿化改造

落实适儿公共设施建设指引和强制性标准,统一儿童服务设施和标识标牌系统,推动公共场所建设母婴室、儿童厕位及洗手池、儿童休息活动区等,推进城市街区、社区、道路以及学校、医院、公园、公共图书馆、博物馆、体育场所、绿地、公共交通等各类服务设施和场地适儿化改造。

区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局章贡分局、区城管局、章贡生态环境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卫健委、区教体局、区文广新旅局、建兴控股集团、区文旅集团,各镇(街道)

(54)打造儿童友好商圈(城市综合体)、街区示范点

2023年打造儿童友好商圈(城市综合体)若干个,打造儿童友好街区若干个。

区商务局、区市监局、区住建局、区城管局,各镇(街道)

14.改善儿童安全出行体验

(55)完善城市慢行交通体系

强化交通安全管理,完善城市慢行交通体系,加强人行道、自行车道规划建设,优化现有中小学、幼儿园交通出入口、校园周边步行线路规划和人行设施,公共交通出行指示标识适合儿童识别,保障儿童出行安全。

市交警支队直属大队、区交通运输局、区城管局、区教体局,各镇(街道)

(56)完善儿童安全出行系统

提升儿童主要活动场所周边出行环境,完善儿童安全出行系统,2023-2025年每年打造步行巴士若干个、爱心斑马线不少于若干条、爱心驿站不少于若干个,在公交车辆内设置爱心专座。推广使用低地板城市公共汽电车,出台儿童乘坐城市公共交通工具的免费或者优惠政策,引导儿童绿色出行。

市交警支队直属大队、区交通运输局、区教体局,各镇(街道)

(四)推进成长空间友好

14.改善儿童安全出行体验

(57)配合完善公共交通场站与过街无障碍设施

加快配合完善城市公共交通场站、过街无障碍设施,逐年规划并增设公共无障碍设施。

区交通运输局、区城管局、区住建局、区残联,各镇(街道)

(58)开展儿童交通安全教育

全区每所学校每学期开展儿童安全出行教育不少于2次。

区教体局、市交警支队直属大队、区交通运输局,各镇(街道)

15.拓展儿童人文参与空间

(59)开展儿童友好图书馆建设,打造儿童阅览区

打造儿童友好图书馆,在公共图书馆设置儿童阅览区,拓展儿童阅读空间,提供适宜残疾儿童的阅读资源。在居住小区社区管理用房中设置儿童阅览室。

区文广新旅局、区图书馆、区住建局、区民政局,各镇(街道)

(60)建设妇女儿童活动中心

建设区妇女儿童活动中心。

区妇联,各镇(街道)

(61)共建校外教育基地

增加儿童校外活动空间,鼓励学校与图书馆、文化馆、美术馆、博物馆、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家教家风基地等共建校外教育基地,加强儿童劳动教育、课外实践、科技体验、素质拓展等校外活动场所设施建设,打造促进儿童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友好空间。持续打造儿童友好试点场馆。

区教体局、区文广新旅局、区委宣传部、区妇联、区图书馆,各镇(街道)

16.开展儿童友好自然生态建设

(62)开展生态环境风险识别与评估评价

开展生态环境风险识别与评估评价,配合上级部门建设健康生态环境,协助开展城市儿童活动空间生态环境风险识别与评估评价。

章贡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局章贡分局,各镇(街道)

(63)开展儿童友好公园建设

开展儿童友好公园建设,在公园设置游戏区域和游憩设施,合理改造利用绿地,拓展儿童户外活动空间。持续打造儿童友好公园,并打造一批儿童友好“口袋”公园。

区城管局、市自然资源局章贡分局、市林业局章贡分局,各镇(街道)

(四)推进成长空间友好

16.开展儿童友好自然生态建设

(64)加强儿童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培养

推动建设具备科普、实践等多功能的自然教育基地,鼓励在林场建立一批生态教育基地,每年在世界环境日、全国低碳日等重大节点开展儿童环保主题活动,普及自然生态、“双碳”和垃圾分类等知识,强化儿童生态环境保护意识。

区科协、章贡生态环境局、区教体局、市自然资源局章贡分局、市林业局章贡分局、峰山森林公园管理处,各镇(街道)

(65)打造儿童友好生态休闲旅游地

拓展乡村旅游儿童参与空间,打造绿色、生态的儿童友好生态休闲旅游地,2023-2025年打造不少于1个。配合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章贡大队开展文化市场专项整治行动。

区文广新旅局、市自然资源局章贡分局、章贡生态环境局,各镇(街道)

17.推进儿童友好社区建设

(66)打造儿童友好社区

推动儿童友好元素有机融入社区,完善社区基础设施,加强社区儿童“微空间”建设,鼓励社区打造儿童“游戏角落”,提供适龄儿童步行路径和探索空间,合理增设室内外文体活动和阅读娱乐场所。2023年打造儿童友好社区不少于5个,到2025年,打造儿童友好社区不少于20个。

区妇联、团区委、区民政局、区住建局、区教体局,各镇(街道)

(67)发挥“儿童之家”“童心港湾”作用

发挥“儿童之家”“童心港湾”作用,整合社区资源,提供儿童友好社区公共服务。

区妇联、团区委、区民政局、区住建局,各镇(街道)

18.提升灾害事故防范应对能力

(68)落实儿童密集场所安全主体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

推动落实儿童密集场所安全主体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在制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时优先考虑儿童特殊需求,有效防范应对各类灾害事故风险。

区应急管理局、区城管局、区教体局、区文广新旅局、区卫健委、区市监局、区文旅集团,各镇(街道)

(四)推进成长空间友好

18.提升灾害事故防范应对能力

(69)加强儿童防灾减灾安全教育

强化防灾减灾安全教育工作,开展学校安全教育实践基地建设,普及各类安全专栏和应急避险常识,加强托育园、幼儿园、体育等场馆、中小学应急预案演练和评估,增强儿童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全区每所学校每学期至少开展2次宣教活动和安全演练。创建1所市级地震科普示范学校。

区教体局、区应急管理局,各镇(街道)

(70)储备面向儿童需求的重要应急物资

加强应急管理综合保障能力建设,储备面向儿童需求的重要应急物资,建立儿童应急物资清单,并进行定点储备。

区应急管理局、区教体局、区卫健委、区财政局,各镇(街道)

(五)推进发展环境友好

19.培养健康向上的精神文化

(71)宣传倡导儿童友好理念

制定宣传方案,制作章贡区建设儿童友好城市宣传片、宣传海报、公益广告等,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公交站台、公共交通工具等各类媒介进行主题宣传,大力宣传儿童权利,倡导儿童友好理念,完善儿童友好城市品牌宣传。

区妇儿工委办、区委宣传部、区发改委、区住建局、区城管局、区融媒体中心,各镇(街道)

(72)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

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文化主题活动,创作符合儿童特点的优秀文化产品,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

区委宣传部、区文广新旅局、区教体局、区文联,各镇(街道)

(73)组织优秀传统文化、红色文化进校园、进课堂活动

深化文明校园创建活动,组织优秀传统文化、红色文化进校园、进课堂活动,加强劳动教育、全民国防教育、法治教育、安全教育、科普教育,开展“五红”培根铸魂、“我们的节日”、红色研学、“少年军校暑期夏令营”、“少年警校训练营”、少先队实践活动等。

区教体局、团区委、区委宣传部、区文广新旅局,各镇(街道)

(74)开展文化市场专项整治行动

配合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章贡大队,开展文化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定期开展文化市场检查督导工作。

区文广新旅局,各镇(街道)

(五)推进发展环境友好

19.培养健康向上的精神文化

(75)选树青少年先进典型

坚持开展“新时代好少年”评选及学习宣传活动,每年选树推出一批青少年先进典型。

区委宣传部、区教体局、团区委、区关工委,各镇(街道)

(76)常态化建好用好乡村学校少年宫

常态化建好用好乡村学校少年宫,积极申报建设省级乡村学校少年宫。

区委宣传部、区教体局、区财政局,各镇(街道)

20.推进家庭家教家风建设

(77)加强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和有关法律法规

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作为党员和领导干部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

区妇联、区委宣传部,各镇(街道)

(78)深入实施家家幸福安康工程

深入实施家家幸福安康工程,开展最美(文明)家庭选树活动,依托区家庭教育指导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等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家庭家教家风活动。

区妇联、区委宣传部、区教体局、区关工委、区融媒体中心,各镇(街道)

(79)确定区、县家庭教育指导机构

确定区家庭教育指导机构,培育从事家庭教育工作的专业人才队伍,开发家庭教育公共服务产品,指导家庭、学校、社区开展有关家庭教育的各种实践活动。

区妇联、区教体局,各镇(街道)

21.打造健康文明的网络环境

(80)开展“清朗”“净网”等专项行动

加强网络环境保护,深化网络文明建设,持续开展“清朗”“净网”等专项行动,聚焦网络游戏、直播、视频等儿童上网重点环节和应用,及时发现处置危害儿童身心健康的不良信息。

区委网信办、市公安局章贡分局,各镇(街道)

(81)配合市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平台,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配合市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平台,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区委网信办、市公安局章贡分局、区检察院、区法院,各镇(街道)

(五)推进发展环境友好

21.打造健康文明的网络环境

(82)加强互联网平台监管

建立未成年人网络举报渠道,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区委网信办、市公安局章贡分局,各镇(街道)

(83)开展青少年网络素养教育与宣传

加强教育宣传引导,常态化开展以案释法,提升中小学生上网技能、安全防护、信息甄别等方面的网络素养,提高网络安全意识。

区教体局、区委网信办、市公安局章贡分局、区法院、区检察院,各镇(街道)

22.筑牢儿童安全发展屏障

(84)开展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活动

开展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活动,每学期覆盖全龄段儿童的安全教育活动至少开展2次。

区教体局、市公安局章贡分局、团区委、区妇联,各镇(街道)

(85)深化少年警校建设,推进“护苗行动”

推进未成年人保护法律监督专项行动,深化少年警校建设,深入推进“护苗行动”

区教体局、市公安局章贡分局、区检察院、团区委、区妇联,各镇(街道)

(86)落实食品安全校(园)长负责制,提升校园安防建设水平,加强儿童和学生用品质量安全监管

落实食品安全校(园)长负责制,确保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进一步强化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提升校园安防建设水平。加强儿童和学生用品质量安全监管,开展监督检查和专项整治。

区教体局、区市监局,各镇(街道)

(87)做好儿童欺凌防治工作

做好儿童欺凌防治工作,建立并落实儿童遭受欺凌及时发现、强制报告和响应机制。开展校园及周边安全治理专项行动。

市公安局章贡分局、区教体局、区检察院、区法院、区司法局、团区委、区妇联,各镇(街道)

(五)推进发展环境友好

22.筑牢儿童安全发展屏障

(88)落实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

监督落实“一号检察建议”,召开章贡区落实侵害未成年人强制报告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并落实报告流程与处理机制,监督支持有关部门落实入职查询违法犯罪信息制度,从业禁止制度,增强儿童保护合力。针对侵害未成年人人身安全事件,开通人身安全保护令“绿色通道”,支持配合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执行,发挥保护令救济和干预的实际效果。

区检察院、区纪委区监委、市公安局章贡分局、区教体局、区民政局、区法院、区司法局、区卫健委、团区委、区妇联,各镇(街道)

(89)及时受理、依法查处儿童失踪案件和拐卖儿童犯罪案件,打击使用童工等违法行为

加大儿童权益保护力度,及时受理、依法查处儿童失踪案件和拐卖儿童犯罪案件,建立并落实案件举报、强制报告和响应机制。开展打击强迫劳动、使用童工等违法行为专项执法检查。

市公安局章贡分局、区教体局、区检察院、区法院、区司法局、区人社局、团区委、区妇联,各镇(街道)

(90)健全儿童事故预防和处置机制

健全儿童事故预防和处置机制,建立并落实儿童伤害及时发现、强制报告和响应机制,在工作中发现未成年人遭受或者疑似遭受不法侵害以及面临不法侵害危险的,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或者举报。依法打击侵害未成年违法犯罪行为。

区教体局、市公安局章贡分局、区检察院、区法院、区司法局、团区委、区妇联、区卫健委、区民政局,各镇(街道)

23.积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

(91)实施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分级干预机制

完善实施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分级干预机制,依法采取教育矫治措施,及时发现、制止未成年人不良行为。

市公安局章贡分局、区检察院、区教体局、区司法局,各镇(街道)

(92)加大“双零社区”创建力度

定期召开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专项工作会议,加大“双零社区”创建力度,加强对重点青少年人员管理。加强未成年犯罪刑事审判工作力度,提升审判工作质效,注重未成年人犯罪预防。

团区委、区委政法委、市公安局章贡分局、区检察院、区法院、区教体局、区司法局,各镇(街道)

(五)推进发展环境友好

23.积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

(93)开展儿童保护普法与宣教工作

加大学校法治副校长选配力度,举办模拟法庭活动,开展“法治乡村行”“法治心育进千校”等法治巡讲活动,每年开展儿童保护普法与宣教主题活动不少于10次。

区教体局、区司法局、区委政法委、区检察院、市公安局章贡分局、区法院、团区委、区妇联、区关工委,各镇(街道)

(94)开展涉罪未成年人帮教与矫治工作

鼓励和支持社工、心理老师、家庭教育讲师等人员参与涉案未成年人帮教关爱及家庭教育指导工作,推进未成年人保护法社会支持体系建设,加强提升专门学校和专门教育工作,发挥教育矫治作用。对涉罪未成年人坚持依法惩戒与精准帮教相结合,依法落实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帮助未成年人顺利回归社会,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

区教体局、区委政法委、市公安局章贡分局、区司法局、区检察院、区法院、区民政局、团区委、区妇联、区关工委,各镇(街道)

(95)健全完善儿童法律援助工作网络

健全完善儿童法律援助工作网络,明确协同机制与援助方式。

区司法局、区委政法委、市公安局章贡分局、区检察院、区法院、团区委、区妇联、区关工委,各镇(街道)

(六)推进儿童产业友好

24.鼓励发展儿童友好产业

(96)做强儿童友好文旅产业

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做强儿童友好文旅产业,依托全区文化旅游资源、乡村旅游产业基础,制定旅游精品线路,编制儿童研学、亲子旅行地图,每年策划开展红色研学、劳动教育、实践体验等儿童友好文旅主题活动各领域不少于2次。

区文广新旅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教体局、团区委、区文旅集团,各镇(街道)

(97)支持发展宠物经济

支持宠物经济产业做大做强。

章贡高新区管委会、区农业农村局、区工信局

(六)推进儿童产业友好

24.鼓励发展儿童友好产业

(98)开展儿童友好产业展示路演活动

配合市级部门开展儿童友好产业展示路演活动,每年开展不少于1次。

区工信局、区文广新旅局、区市监局,各镇(街道)

(99)培育儿童友好示范企业

每年培育一批儿童友好示范企业。

区工信局、章贡高新区管委会、区市监局、区行政审批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文广新旅局,各镇(街道)


附件2

章贡区建设国家儿童友好城市试点重大项目清单(2023年)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法人)单位

建设规模和内容

建设性质(新建/改建/改扩建)

建设阶段(计划新开工/续建)

(拟)开工年月

(拟)竣工年月

总投资

2023年度计划投资

1

赣州市章贡区马祖岩体育公园适儿化改造项目

赣州市章贡区文化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改建儿童户外活动场地、儿童跑道、步道;改建儿童活动乐园、儿童厕位、儿童休息区;改建儿童篮球场、儿童五人制足球场及配套设施;改建国学馆、生活技能体验馆、动物区、植物角等设施设备。

改建

计划

新开工

2023年12月

2025年2月

2500

800

2

赣州市章贡区市民健身中心儿童活动中心建设项目

赣州市章贡区文化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儿童活动中心、儿童艺术中心、儿童篮球馆、校外综合实践活动场所、安全健康教育场馆,场馆装修改造及配置适儿化设施,周边配套用房、道路、供水供电设施设备建设。

新建

计划

新开工

2023年12月

2025年3月

5350

500

3

赣州市章贡区飞龙岛公园适儿化改造及新建项目

赣州市章贡区文化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儿童动、植物乐园、儿童厕位、儿童心理健康读书区,新建国学馆以及公园周边配套设施建设,购置皮划艇、水球、帆船等水上运动设施设备;公园绿地整治、亮化提升;周边配套用房、道路、供水供电设施设备建设。

改扩建

计划

新开工

2023年12月

2025年 1月

1500

700

4

赣州市章贡区儿童校外活动中心建设项目

章贡区妇联

建设多功能报告厅、综合活动室、儿童维权站、阅览室、音乐室、舞蹈室、书画室、棋室、家庭教育培训室、儿童心理辅导室等场所。

改建

计划

新开工

2023年12月

2024年11月

1020

200

5

赣州市章贡区洪城巷社区适儿化改造项目

解放街道办事处

建设邻里中心儿童科普区、口袋公园,打造大公路一校红色教育阵地学生课外实践场所、改建托幼中心及儿童室外活动场所、建设篮球场、增设10套适合儿童的标识标牌、打造500米适宜儿童的慢行学径、游学街巷。

改建

计划

新开工

2023年 4月

2023年12月

1000

1000

6

赣州市章贡区2023年老旧小区适儿化改造项目

章贡区住建局

对22个老旧小区改造片区进行适儿化改造,主要包括:对官园里、新赣南路、杉木树下等10条步道进行公共空间和公共设施适儿化改造;建设2000米适宜儿童的慢行学径、游学街巷;增设适合儿童的标识标牌100套、打造适宜儿童的游乐空间、运动场地10处、完善区域内适合儿童的配套服务设施等。

改建

计划

新开工

2023年 4月

2023年12月

2000

2000

7

赣州市章贡区西域华城社区适儿化改造项目

章贡区水西镇人民政府

建设12355青少年心理健康防护中心、儿童维权站、家庭教育培训室、儿童心理辅导室、儿童游乐活动场地、趣味文体活动区等场所,以及适合儿童的景观小品、厕位、休息区和标识标牌等设施。

改建

计划

新开工

2023年12月

2024年12月

1000

200


章贡区建设国家儿童友好城市试点重大项目清单(2024年)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法人)单位

建设规模和内容

建设性质(新建/改建/改扩建)

建设阶段(计划新开工/续建)

(拟)开工年月

(拟)竣工年月

总投资

2024年度计划投资

1

赣州市章贡区马祖岩体育公园适儿化改造项目

赣州市章贡区文化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改建儿童户外活动场地,改建儿童跑道、步道;改建儿童活动乐园,儿童厕位、儿童休息区;改建儿童篮球场、儿童五人制足球场及配套设施;改建国学馆,生活技能体验馆、动物区、植物角等设施设备。

改建

续建

2023年12月

2025年3月

2500

1000

2

赣州市章贡区市民健身中心儿童活动中心建设项目

赣州市章贡区文化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儿童活动中心,儿童艺术中心,儿童篮球馆,校外综合实践活动,安全健康教育场馆,场馆装修改造及配置适儿化设施,周边配套用房、道路、供水供电设施设备建设。

新建

续建

2023年12月

2025年3月

5350

2000

3

赣州市章贡区飞龙岛公园适儿化改造及新建项目

赣州市章贡区文化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新建儿童动、植物乐园,儿童厕位、儿童心理健康读书区,新建国学馆以及公园周边配套设施建设,购置皮划艇、水球、帆船等水上运动设施设备;公园绿地整治、亮化提升;周边配套用房、道路、供水供电设施设备建设。

改扩建

续建

2023年12月

2025年1月

1500

700

4

赣州市章贡区儿童校外活动中心建设项目

章贡区妇联

建设多功能报告厅、综合活动室、儿童维权站、阅览室、音乐室、舞蹈室、书画室、棋室、家庭教育培训室、儿童心理辅导室等场所。

改建

续建

2023年12月

2024年11月

1020

820

5

赣州市章贡区西域华城社区适儿化改造项目

章贡区水西镇人民政府

建设12355青少年心理健康防护中心、儿童维权站、家庭教育培训室、儿童心理辅导室、儿童游乐活动场地、趣味文体活动区等场所,以及适合儿童的景观小品、厕位、休息区和标识标牌等设施。

改建

续建

2023年12月

2024年12月

1000

800

6

赣州市章贡区峰山儿童校外实践活动中心

赣州市章贡区文化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儿童步行路面铺装改造,改造儿童户外游乐活动场地,儿童文体服务站,社区儿童图书馆,儿童艺术场馆,儿童户外劳动教育拓展基地,儿童智力运动产业基地,母婴室,国学馆,生活技能体验馆,动物区、植物角、景观、绿地等适儿化改造;周边配套用房、道路、供水供电设施设备建设。

改建

计划

新开工

2024年5月

2025年5月

1500

500

7

赣州市章贡区章江国家湿地公园适儿化改造

章贡区城管局

建设含亲子游步道、栈道铺装改造,新建(改造)儿童游乐活动场地、趣味文体活动区、亲子活动项目,增设适合儿童的景观小品、厕位、休息区和标识标牌等设施。

改建

计划

新开工

2024年8月

2026年12月

1000

500

8

赣州市章贡区2024年老旧小区适儿化改造项目

章贡区住建局

对18个老旧小区改造片区进行适儿化改造:建设打造2200米适宜儿童的慢行学径、游学街巷;增设适合儿童的标识标牌100套,打造适宜儿童的游乐空间、运动场地10处。完善区域内适合儿童的配套服务设施等。

改建

计划

新开工

2024年4月

2025年5月

6000

2000

9

赣州市章贡区青少年心理健康辅导咨询中心适儿化改造项目

章贡区南外街道

建设12355青少年心理热线线下心理咨询中心,包含青少年儿童游乐活动场地、心理接待室、心理沙盘室、音乐放松室、情绪宣泄室、团体活动室、心理测评室等功能区及相关设施。

改建

计划

新开工

2024年4月

2024年12月

1200

1200

10

赣州市章贡区孝义巷社区适儿化改造项目

章贡区赣江街道

建设儿童心理咨询中心,包含儿童游乐活动场地、心理接待室、心理沙盘室、音乐放松室、情绪宣泄室、团体活动室、心理测评室等功能区,打造适宜儿童的慢行学径、游学街巷;增设适合儿童游乐空间、亲子活动项目,完善区域内适合儿童的配套服务设施等。

改扩建

计划

新开工

2024年4月

2025年12月

1500

600


附件3

六个友好、八类试点单元创建牵头单位

序号

牵头部门

六个友好

八类试点单元

1

区委宣传部

发展环境友好

-

2

区发改委

社会政策友好

-

3

区妇联

(区妇儿工委办)

社会政策友好

儿童友好试点社区

4

区住建局

成长空间友好

儿童友好试点街区

5

区卫健委

公共服务友好

儿童友好试点医院

6

区教体局

公共服务友好

儿童友好试点学校

7

区民政局

权力保障友好

儿童友好试点社区

8

区工信局

儿童产业友好

儿童友好试点企业

9

区文广新旅局

儿童产业友好(文旅产业)

儿童友好试点场馆

10

区城管局

-

儿童友好试点公园

11

区商务局

-

儿童友好试点商圈(城市综合体)

解读文件:(主要领导解读)解读《赣州市章贡区建设国家儿童友好城市实施方案(2023-202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