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贡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扶持及管理办法(试行)》政策解读
为进一步加大对我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认定、扶持和管理力度,经区人民政府同意,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出台《章贡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扶持及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现解读如下:
一、《办法》制定的必要性
《江西省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指标体系(修订)》中明确指出:落实稳定长效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扶持政策。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综合奖补等多种措施,加大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财政支持力度。因此,加大扶持力度是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的硬性要求。目前,在全区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不低于85%并实行政府指导限价的要求下,在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扶持力度小、办园成本不断增加的背景下,存在须加强对普惠性民办园的扶持和管理、引导其规范办园的现实需求。为进一步加强普惠园的扶持和管理,让市民群众享受更优质的学前教育,推动我区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接受国家督导评估工作,《办法》的出台将有力、有效扶持全区普惠性幼儿园安全优质发展。
二、《办法》制定的可行性
《办法》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依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江西省“十四五”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精神,根据《江西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及扶持办法(修订)》(赣教基字〔2019〕42号)、《赣州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及扶持办法(修订)》(赣市教学前字〔2020〕1号)等文件要求,起草了《章贡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扶持及管理办法(试行)》,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进行了修改完善,该《办法》不违反现行的法律法规,具有可行性。
三、《办法》的主要内容
《办法》主要包含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扶持政策及
监督管理三部分内容。
(一)关于普惠性民办园的认定内容的说明。该部分内容是依据省市文件精神,在普惠性民办非小区配套幼儿园和小区配套园等级认定及保教费收费标准上结合我区实际进行了明确。
(二)关于扶持政策内容说明。该部分内容大致可以分为三类:第一类为现行政策的引用表述。第二类为根据普及普惠评估的关键指标设定的扶持政策。第三类是重点扶持政策。
(三)监督管理部分主要内容说明。该部分内容基本是贯彻上级文件及各类要求的规范性表述。
四、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适用于从2023年秋季学期开始的两学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