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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信息网络实施涉黑涉恶等 有组织违法犯罪举报专区

来源:市政府门户网站运维组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20-12-26 15:55:00 字号:

从即日起,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举报与“利用信息网络实施涉黑涉恶有组织违法犯罪”网上信息相关线索。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网上信息专项举报内容

1.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网络“套路贷”的黑恶势力。

2.利用信息网络威胁他人、强迫交易或要挟他人索取公私财物的黑恶势力。

3.利用信息网络辱骂、恐吓他人或者编造、散布虚假信息破坏社会秩序、寻衅滋事的黑恶势力。

4.利用信息网络实施“黄赌毒”的黑恶势力。

5.利用信息网络实施“暴力传销”的黑恶势力。

6.利用信息网络实施放“高利贷”、非法讨债的黑恶势力。

二、举报要求

1.举报人检举、揭发、提供明确有效的网址、链接或者足以准确定位举报信息的相关说明,包括但不仅限于网页截图、网上交易记录等材料。

2.举报人对检举、揭发、提供的线索不得虚构和夸大事实,不得故意捏造事实和诬陷他人。对谎报或借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依规追究有关责任。

三、保护措施

有关部门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对泄漏情况或打击报复举报人的,一经查实,依法依规从严惩处。

四、举报方式

邮箱:zgq_wxb@ganzhou.gov.cn提交举报线索。联系电话:8199824

中共赣州市章贡区委网信办

2020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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