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章贡区,西周以前属扬州域﹔春秋为百越之地;战国先属越、后属楚;秦属九江郡。汉高祖六年(前201),立城设赣县,为赣州有建置之始。此后,历为赣县县治。南朝陈永定元年(557),赣县与南康县互易县名,属南康县。隋大业初(约605),南康县与赣县复互易县名,仍属赣县,相沿至民国时期。1949年8月14日赣州解放,次日,从赣县与析出设置赣州市,属赣州分区。同年11月27日,撤销赣州分区,直属赣西南行政区。1951年6月17日,撤销赣西南行政区,设赣州专区,属赣州专区。1954年5月25日,撤销赣州专区,设赣南行政区,属赣南行政区。1964年5月15日,撤销赣南行政区,设赣州专区,仍属赣州专区。1971年1月,改称赣州地区,属赣州地区。历为赣州地区(专区)行政公署驻地。1999年6月15日,赣州市章贡区举行撤市改区揭牌授予仪式。撤销县级赣州市,成立赣州市章贡区。

在线咨询
赣服通
赣服通【支付宝扫一扫】
公众号
章贡发布微信
公众号
章贡区人民政府发布
手机网站
扫描访问手机网
在线访谈
民意征集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