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府办字〔2022〕56号
赣州市章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22年章贡区政务公开工作
考核办法》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驻区有关单位、区属各单位: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2022年章贡区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2年10月21日
2022年章贡区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推进全区政务公开工作,促进我区政务公开质量和实效“双提升”,根据省、市文件精神,并结合我区全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十县百乡”建设工作要求,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驻区有关单位、区属各单位(详见附件1)。
二、考核方式
考评工作由区政府办公室具体负责,将日常检查与年底考核相结合,通过按月通报、督查督办、查阅资料、现场查看等多种方式,对照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考评指标,对全年政务公开工作开展及落实情况进行全面考核(详见附件2)。
三、考核内容
考核采取得分制,基础分为100分,由共性工作、重点工作、平台建设组成,另设加分(扣分)项。
(一)共性工作
1.政务公开工作制度落实情况:建立健全机制、制度,形成部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主管、分管负责同志主抓、专门部门主推的政务公开推进机制;主要负责同志每年至少听取1次政务公开工作汇报,专题研究部署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政务公开工作有专人负责,积极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向上对接、工作培训、研讨交流;参考区本级,完善健全本部门(单位)政务公开各项工作制度。
2.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保障情况:按要求定期完成区政府门户网站本部门(单位)所涉及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的信息公开工作;按要求定期完成本部门(单位)所涉及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
(二)重点工作
1.及时发布双“一号工程”、疫情情况、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及时准确发布相关政策举措、工作进展、项目落地等信息公开情况。
2.精准解读政策,重要政策解读率达到90%以上;丰富解读形式,综合采用文字解读、图标图解、视频动漫、新闻发布会、专家访谈等解读形式,采用4种以上形式。
3.积极回应关切,做好政务舆情转办回复,并及时反馈处置回应情况;做好网民留言办理答复及网民问政回复工作。
4.按要求落实完成《章贡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十县百乡”建设实施方案》中建设任务分解指标。
5.按时承办区政府办转办的依申请公开信息,注重时效性、回复质量并及时反馈办理结果。
(三)平台建设工作
1.政务公开专区及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政务公开专区建设是否长效持久,区域是否齐全、功能是否完善,是否实现村(居)社区全覆盖;各镇(街道)打造一个政务公开示范样板。
2.政务新媒体工作。加强对本部门(单位)所涉政务新媒体的管理工作,严格执行政务新媒体的开设与关停工作要求;保障本部门(单位)政务新媒体有专人负责,并按要求每周必须更新两次。
(四)加分、扣分事项
1.加分项。打造本部门(单位)政务公开工作特色亮点,在体制、机制上创新,政务公开标准化成果运用良好,及时回复网络问政、办理依申请公开,政策解读形式多样,工作宣传丰富多彩,专区建设全覆盖、有亮点等,被省、市、区通报采用或列入案例经验推送、获得好评的,按次(篇)分别加5分、3分、1分,上不封顶。
2.扣分项。本部门(单位)政务公开工作被区政府办公室通报1次扣1分,被区领导点名批评1次扣5分;被市政府办公室或相关部门(单位)通报1次扣5分;被省政府办公厅或相关部门(单位)通报1次扣10分;被国务院办公厅通报1 次,直接取消本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评优评先资格。
四、考评结果及运用
考核成绩直接作为各部门(单位)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考核结果。
五、工作要求
(一)各部门(单位)根据《2022年政务公开考核办法》进行自评并形成自评报告,如有加分事项需进行说明。自评报告经本部门(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审核确认,佐证资料网页截图需A4纸彩色单面打印,于2022年12月15日前,分别以书面和电子文档形式报送区政府办公室(电话:8199926,邮箱:zgzwgkb@163.com,地址:区政中心A座十九楼1913室)。
(二)区政府办公室将通过查阅资料、现场查看等形式对各部门(单位)政务公开工作进行核查,并评定最终考核结果。
附件:1.2022年全区政务公开考核单位
2.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考评细则
附件1
2022年全区政务公开考核单位
一、镇(街道)10个
沙石镇、沙河镇、水东镇、水西镇、赣江街道、解放街道、南外街道、东外街道、水南街道、章江街道。
二、部门(单位)37个
章贡高新区管委会、区政府办公室、区发改委、区教体局、区科技局、区工信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住建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利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商务局、区文广新旅局、区卫健委、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审计局、区国资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统计局、区乡村振兴局、区城管局、区行政审批局、区金融服务中心、区住房保障安置服务中心、区供销联社、区税务局、市公安局章贡分局、市医保局直属分局、市林业局章贡分局、市交警支队直属大队、区消防救援大队、章贡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局章贡分局。
附件2
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考评指标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考核内容 |
分值 |
共性工作 (10分) |
政务公开工作制度落实情况 |
是否形成主要负责同志主管、分管负责同志主抓、专门科室主推的政务公开推进机制;主要负责同志听取政务公开工作汇报、研究部署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情况。 |
2 |
完善健全本部门(单位)政务公开各项工作制度情况;政务公开工作是否有专人负责;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向上对接、工作培训、研讨交流情况。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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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开内容 保障情况 |
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内容保障情况。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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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两化”专题内容保障情况。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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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工作 (70分) |
双“一号工程” 信息公开 |
及时准确发布双“一号工程”相关政策举措、工作进展、项目落地等信息公开情况。 |
8 |
疫情信息公开 |
加强疫情防控信息发布工作协调,对社会发布的信息,与上级单位对下级单位下达的工作指令,要有序衔接、保持一致;疫情信息发布泄露公民个人信息的不得分。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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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工作 (70分)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集中发布财政预(决)算、政府债务、财政资金直达基层及时、规范公开情况;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生态环境、水利、公共资源交易、减税降费、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等信息公开情况,未公开不得分,公开不及时或有误的,通报一次扣两分,扣完为止。 |
8 |
精准解读政策 |
重要政策解读率达到90%以上(14分)、解读率89-70%(10分)、解读率69-50%(7分)、解读率低于50%(3分)。 |
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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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富解读形式 |
综合采用文字解读、图标图解、视频动漫、新闻发布会、专家访谈等解读形式,采用4种以上形式(10分)、3种形式(7分)、2种形式(4分)、1种形式不得分。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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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舆情回应 |
对政务舆情转办回复超时,每件扣2.5分,处置回应不当引发重大舆情扣5分。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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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网民留言 办理答复 |
网络问政及时回复,按时办结答复中国政府网“我为政府网站找错”平台的网民留言。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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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两化“十县百乡”创建落实情况 |
《章贡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十县百乡”建设实施方案》建设任务分解指标完成情况,未完成一项扣一分,扣完为止。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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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申请公开 |
承办依申请公开信息工作情况,考核时效性、回复质量及办理结果。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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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台建设 |
政务公开专区建设 |
政务公开专区建设是否长效持久,区域是否齐全、功能是否完善,是否体现特色,是否实现村(居)社区全覆盖(5分);打造一个政务公开示范样板(5)分。 |
10 |
政务新媒体 工作 |
是否严格执行政务新媒体的开设与关停工作要求;是否有专人负责,并实行内容“三审三校”。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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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按要求每周更新两次;更新形式创新情况。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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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分、扣分项 |
加分情况 |
被省、市、区通报采用或列入案例经验推送、获得好评的,按次(篇)分别加5分、3分、1分,上不封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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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分情况 |
本部门(单位)政务公开工作被区政府办公室通报1次扣1分,被区领导批评1次扣5分;被市政府办公室或相关部门(单位)通报1次扣5分;被省政府办公室或相关部门(单位)通报1次扣10分;被国务院办公厅通报1次,直接取消本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评优评先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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