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府字〔2023〕6号
赣州市章贡区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章贡区“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驻区、区属有关单位:
现将《章贡区“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2023年2月18日
章贡区“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市有关工作要求,大力推动我区“十四五”节能减排工作,根据《江西省“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赣府发〔2022〕31号)《关于印发赣州市“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的通知》(赣市府字〔2022〕74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和赣州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第十五次党代会和市第六次党代会部署要求,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处理好发展和减排、整体和局部、长期目标和短期目标、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坚持和完善能源消费强度和总量双控(以下简称能耗双控)、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组织实施节能减排重点工程,进一步健全节能减排政策机制,推动能源利用效率大幅提高、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实现节能降碳减污协同增效、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确保完成市级下达的“十四五”节能减排约束性目标,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奠定坚实基础,推动生态优先、绿色发展走在全市前列,助力打造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章贡样板。
(二)主要目标。到2025年,全区单位生产总值能源消耗比2020年下降13%,力争达到13.5%,能源消费总量得到合理控制;全区化学需氧量、氨氮、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十四五”重点工程减排量分别累计减少1107.42吨、108.67吨、9.74吨、28.32吨。节能减排政策机制更加健全,重点行业能源利用效率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控制水平基本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经济社会发展绿色转型取得新突破。
二、实施节能减排重点工程
(一)重点行业绿色升级工程。启动新一轮技术改造,加快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在传统产业中的应用。以有色金属、电子、生物医药等行业为重点,推进节能改造和污染物深度治理。按照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和“三线一单”要求,严禁准入不符合产业政策的工业项目。加大节能技术装备产品推广力度,培育一批工业重点用能行业能效领跑者,推动重点行业绿色化发展,到2025年,力争新增绿色工厂3家以上,推荐绿色技术入选国家级绿色技术推广目录1项以上、省级目录1项以上。开展重点行业清洁生产和工业废水资源化利用改造,先行在稀土行业开展行业清洁生产审核试点。推进数据中心、5G通信基站等新型基础设施能效提升,加快绿色数据中心建设。大力发展“5G+工业互联网”,积极引导企业数字化智能化改造,推动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差异化数字转型和企业深度上云。“十四五”时期,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下降11.5%,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下降10%。到2025年,有色金属、建材等重点行业产能和数据中心达到能效标杆水平的比例超过30%。〔区工信局、区发改委、章贡生态环境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水利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园区节能环保提升工程。引导工业企业向章贡高新区集聚,建设园区智慧综合能源管理系统。推动园区能源系统整体优化和污染综合整治,鼓励工业企业、园区优先利用可再生能源。推进供热、供电、污水处理、中水回用等公共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对进水浓度异常的污水处理厂开展片区管网系统化整治。加强一般固体废物、危险废物集中贮存和转移过程监管,防止危险废物污染环境事件发生。积极推进园区集中供热设施建设,推动园区开展循环化改造,完成“一企一管”建设,积极申报省级碳达峰试点园区。到2025年,推动章贡高新区节能环保试点园区建设。〔区发改委、区工信局、章贡生态环境局、章贡高新区管委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城镇绿色节能改造工程。推动低碳城市、“无废城市”创建,建立城市体检评估制度。全面提高建筑节能标准,实施绿色建筑标识认定制度,积极引导建设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建筑,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推动城镇老旧小区基础设施节能改造升级,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建筑光伏一体化建设。实施绿色高效制冷行动,以建筑中央空调、数据中心、商务产业园区、冷链物流等为重点,更新升级制冷技术、设备,优化负荷供需匹配,提升制冷系统能效水平。推进城市老旧供水管网更新改造、管网分区计量,提升管网智能化水平。推动大型公共机构建筑按二星级以上绿色建筑标准建设。到2025年,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绿色高效制冷产品市场占有率大幅提升,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9%以内。〔区住建局、章贡生态环境局、区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局章贡分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商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交通物流节能减排工程。有序推进充换电等基础设施建设,实施绿色出行“续航工程”,进一步加大公共交通、出租汽车、物流配送等领域新能源车辆推广应用力度。加快大宗货物和中长途货物运输“公转铁”“公转水”,鼓励重型柴油货车更新替代。严格执行汽车排放检验与维护制度,加强机动车排放召回管理。加强船舶清洁能源动力推广应用,推动船舶岸电设施改造,提高岸电使用效率。加快绿色仓储建设,加快标准托盘、标准周转箱(筐)等物流载具推广应用,鼓励建设绿色物流园区。实施快递包装绿色治理,促进快递包装循环使用。到2025年,争取公共领域新增交通工具全部采用新能源及清洁能源。〔区交通运输局、区发改委、区工信局、区财政局、章贡生态环境局、区住建局、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农业农村节能减排工程。加快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在农业生产和农村生活中的应用,推进农村能源转型发展。推广应用农用电动车辆、节能环保农机和渔船,发展节能农业大棚,推进农房节能改造和绿色农房建设。强化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深入实施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建立健全农药追溯管理体系。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废旧农膜回收,积极开展加厚地膜和全生物可降解地膜示范推广,加快废旧农膜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深入推进规模养殖场污染治理,提升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质量。推进农村厕所革命,进一步提升农村无害化厕所普及率。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加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实施长效化运行维护,建立健全农村黑臭水体排查发现机制,基本消除较大面积的农村黑臭水体。到2025年,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达30%,主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6%以上,农膜回收率达到85%,力争主要农作物化肥、农药利用率均达到43%以上,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保持在98%以上,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达100%。〔区农业农村局、章贡生态环境局、区发改委、区乡村振兴局、区工信局、区住建局、区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公共机构能效提升工程。持续推进公共机构节能,积极推广公共机构低碳积分制(绿宝碳汇),推广大型会议、活动碳中和,带头践行简约适度、绿色低碳工作和生活方式。大力推广运用节能降碳新技术、新产品,加快公共机构既有建筑围护结构、中央空调、照明、电梯等用能系统和设施设备节能改造,鼓励采用能源费用托管等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大力推广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率先采购使用节能和新能源汽车,新建和既有停车场要配备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或预留充电基础设施安装条件。组织参加国家级绿色低碳示范单位和省级公共机构绿色低碳示范单位遴选,打造一批绿色低碳示范单位。围绕绿色办公、垃圾分类、制止餐饮浪费等各方面,组织申报节能现场教学点,进一步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会同有关部门负责〕
(七)重点区域污染物减排工程。扎实推进城镇污水垃圾处理,推行污水“厂-网-河(湖)”、垃圾“收-运-处”一体化运行维护模式。科学有序推进有色、电子、化工污染治理,加强有色、电子、化工项目整治提升,提升清洁生产水平,推动以上产业绿色低碳发展。到2025年,赣江流域章贡段水质保持Ⅱ类标准。〔区城管局、章贡生态环境局、区工信局、区行政审批局、区应急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工程。支持应急和调峰电源发展,加强散煤和分散小锅炉治理,严格控制新上燃煤锅炉。加快天然气推广利用,提升用气总量。统筹推进煤改电、煤改气,全面提升生产生活终端用能设备的电器化率,推动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不断提高。〔区发改委、章贡生态环境局、区工信局、区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工程。推进原辅材料和产品源头替代工程,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行业为重点,鼓励企业实施溶剂型工业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等清洁原料替代。深化石化、化工等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开展涉挥发性有机物储罐排查,全面提升废弃收集率、治理设施同步运行率和去除率。对易挥发有机液体储罐实施改造,对浮顶罐推广采用全接液浮盘和高效双重密封技术,对废水系统高浓度废弃实施单独收集处理。到2025年,完成市下达的溶剂型工业涂料、油墨、胶粘剂使用量削减比例要求。〔区工信局、章贡生态环境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环境基础设施水平提升工程。加快构建集污水、垃圾、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设施和监测监管能力于一体的环境基础设施体系,推动形成由城市向建制镇和乡村延伸覆盖的环境基础设施网络。加快补齐城镇生活污水收集管网短板,有序推进管网错接混接漏接改造,加快补齐处理能力缺口,推行污水资源化利用和污泥无害化处置。加大垃圾资源化利用,建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生活垃圾处理系统。到2025年,新增和改造污水收集管网56公里,新增污水处理规模2.3万吨/日,城市污泥无害化处置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以上。〔区城管局、区住建局、章贡生态环境局、区发改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完善节能减排控制制度
(一)优化完善能耗双控制度。坚持能效优化和保障合理用能相结合,强化能耗强度降低约束性指标管理,有效增强能源消费总量管理弹性,加强能耗双控政策与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任务的衔接。以能源产出率为重要依据,综合考虑发展阶段、产业结构和布局、上一个五年规划目标完成情况等因素,合理确定全区能耗强度降低目标,实行基本目标和激励目标双目标管理,并设置年度目标。全区根据地区生产总值增速目标和能耗强度降低基本目标确定年度能源消费总量目标。落实好国家新增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量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考核、原料用能不纳入能耗双控考核、能耗强度目标在“十四五”规划期内统筹考核、能耗强度降低达到激励目标免予考核等政策。适时对各部门(单位)能耗双控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评估,确有必要时,按程序对相关目标作出适当调整。〔区发改委、区统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发展。根据国家产业规划、产业政策、节能审查、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等政策规定,对拟建、在建、建成的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开展评估检查,建立项目清单,明确处置意见,严禁违规项目建设、运行,坚决拿下不符合要求的项目。加强对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节能审查、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和结果执行的监督评估。引导金融机构认真落实金融监管要求,严格控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信贷规模,推动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绿色转型升级。〔区发改委、区工信局、章贡生态环境局牵头,区市场监管局、区金融服务中心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健全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把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作为加快绿色低碳发展、推动结构优化调整、提升环境治理水平的重要抓手,推进实施重点减排工程,形成有效减排能力。落实总量减排核算技术要求,加强与排污许可、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等制度衔接,建立重点减排工程调度信息化平台,提升总量减排核算信息化水平。落实国家和省总量减排考核要求,强化总量减排监督管理,重点核查重复计算、弄虚作假特别是不如实填报削减量和削减来源等问题。〔章贡生态环境局负责〕
四、健全节能减排政策机制
(一)健全法规标准体系。加强资源节约与利用、污染防治、应对气候变化、绿色生产与消费等重点领域地方标准制定。鼓励各部门(单位)依法制定更加严格的节能环保标准。制定居民消费品挥发性有机物含量限制标准和涉挥发性有机物重点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地方标准,进口非道路移动机械执行相关国家排放标准。深入开展能效、水效领跑者引领行动。〔章贡生态环境局、区司法局、区工信局、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区住建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水利局、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完善经济政策。区财政加大节能减排支持力度,统筹安排相关专项资金支持节能减排重点工程建设。强化政府绿色采购,逐步提高各级预算单位在政府采购项目中的绿色产品比重。健全绿色金融体系,大力发展绿色信贷,支持重点行业领域节能减排,推动碳减排支持工具、支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专项再贷款精准落地,加强环境和社会风险管理。积极探索建立绿色贷款财政贴息、奖补、风险补偿、信用担保等配套支持政策。积极推广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政企保”合作模式,探索建立银保协同机制,提升企业环境污染风险管理水平。落实高耗能行业阶梯电价等绿色电价机制。〔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区金融服务中心、区工信局、章贡生态环境局、区住建局、区城管局、区税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完善市场化机制。推动用能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加强用能权交易、碳排放权交易、水权交易的统筹衔接。指导做好绿色电力证书相关工作,促进可再生能源持续高质量发展。全面推进电力需求侧管理。推行合同能源管理,积极推广节能咨询、诊断、设计、融资、改造、托管等“一站式”综合服务模式。规范开放环境治理市场,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探索推广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环境托管服务等新模式。强化能效标识管理制度,推行节能低碳环保产品认证。〔区发改委、章贡生态环境局、区工信局、区财政局、区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加强统计监测能力建设。严格实施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制度,健全能源计量体系,全面推进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和应用。按照国家、省、市统一部署,完善工业、建筑、交通运输等领域能源消费统计制度和指标体系。优化污染源统计调查范围,调整污染物统计调查指标和排放计算方法。推行政府主导、企业共享的工业园区统一环境监测。构建覆盖排污许可持证单位的固定污染源监测体系。加强章贡高新区污染源监测,推动在涉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的重点排污单位安装在线监控监测设施。加强统计基层队伍建设,强化统计数据审核,防范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提升统计数据质量。〔区统计局、区发改委、章贡生态环境局、区工信局、区住建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强化节能减排队伍建设。加强节能监察能力建设,建立健全区节能监察体系,建立跨部门联动机制。重点用能单位充实专业技术人员,按要求设置能源管理岗位和负责人。加强乡镇基层生态环境减排监管队伍建设,重点排污单位设置专职环保人员。加大政府有关部门及监察执法机构、企业、咨询机构等节能减排工作人员培训力度,通过业务培训、比赛竞赛、经验交流等方式提高业务水平。按照国家制定的职业标准,鼓励开展节能环保领域新职业培训。〔区发改委、章贡生态环境局、区工信局、区人社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强化工作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单位)要充分认识节能减排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碳达峰碳中和重大决策部署以及区委、区政府的工作要求上来,立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坚持系统观念,明确目标责任,制定实施方案,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完成全区“十四五”节能减排各项任务。区政府对本行政区域节能减排工作负总责,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部署推进,将全区节能减排目标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及年度计划充分衔接,科学明确有关部门和重点单位责任。区属企业要带头落实节能减排目标责任,鼓励实行更严格的目标管理。区发改委、章贡生态环境局要加强统筹协调,做好工作指导,推动任务有序有效落实,及时防范化解风险,重大情况及时向区政府报告。〔区发改委、章贡生态环境局牵头,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强化监督考核。开展“十四五”节能减排目标责任评价考核,科学运用考核结果,对工作成效显著的部门(单位)加强激励,对工作不力的部门(单位)加强督促指导。完善能耗双控考核措施,增加能耗强度降低约束性指标考核权重,加强对能评未批先建、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管控等情况的考核整治力度,统筹目标完成进展、经济形势及跨周期因素,能耗强度目标在“十四五”规划期内统筹考核,并结合上级有关要求,留有适当弹性。继续开展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把总量减排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作为重要考核内容,压实减排工作责任。〔区发改委、章贡生态环境局牵头,区委组织部、区统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强化全民行动。深入开展绿色生活创建行动,增强全民节约意识,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积极引导市民绿色低碳出行,坚决抵制和反对各种形式的奢侈浪费,营造绿色低碳社会风尚。推行绿色消费,加大绿色低碳产品推广力度,组织开展生态文明宣传月、节能宣传周、世界环境日、全国低碳日等主题宣传活动,通过多种传播渠道和方式广泛宣传节能减排法规、标准、知识以及经验做法。开展先进节能减排技术研发和成果转移转化。发挥行业协会、商业团体、公益组织的作用,开展节能减排自愿承诺,引导市场主体、社会公众自觉履行节能减排责任。〔区委宣传部、区发改委、区科技局、章贡生态环境局、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区妇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附件:1.章贡区“十四五”能耗强度降低目标
2.章贡区“十四五”主要污染物重点工程减排量目标
附件1
章贡区“十四五”能耗强度降低目标
年度 |
基础目标(%) |
激励目标(%) |
“十四五”累计 |
13.0 |
13.5 |
2021年 |
1.6 |
- |
2022年 |
2.5 |
3.0 |
2023年 |
3.2 |
3.7 |
2024年 |
3.2 |
3.7 |
2025年 |
3.2 |
3.7 |
附件2
章贡区“十四五”主要污染物重点工程
减排量目标
年度 |
氮氧化物 (吨) |
挥发性 有机物 (吨) |
化学需氧量 (吨) |
氨氮 (吨) |
“十四五”累计 |
9.74 |
28.32 |
1107.42 |
108.67 |